為進一步擴大選人用人視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市紀委、市監委直屬事業單位擬公開選調8名管理崗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市紀委、市監委管理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廣州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廉政中心”)選調8名事業編制人員,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廣州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2018年選調崗位需求表》。
二、選調范圍
廣州市各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黨性觀念強,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堅持原則,熱愛紀檢監察工作,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
3.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詳見附件1);
4.有關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含當日);
5.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正在試用期的;
2.受過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以及調入廉政中心后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具有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7日。
2.報名方式:填寫《廣州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選調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發送到指定郵箱(sjwzzb@gz.gov.cn),郵件名稱和報名登記表名稱統一定為“選調+<崗位>+<姓名>”(例如:選調+崗位一+張三)。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考試。
(二)資格初審
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選調考試程序。通過資格初審筆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三)筆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在同一職位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成績高低順序,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統一組織前往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在同一職位按照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七)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照干部考察有關規定進行組織考察。考察時,考察對象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八)公示和試用
綜合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試用手續(以借用形式),安排到廉政中心試用三個月。
(九)辦理手續
試用三個月期滿經考察符合相關崗位需要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聘任手續;不符合相關崗位需要的,結束試用返回原單位工作。
五、有關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報考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六、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有關考試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另行通知),請收到短信通知的統一回復“選調+崗位+姓名+已知悉”(例如:選調+崗位一+張三+已知悉)。
(二)監督電話:83103820。
(三)咨詢電話:廣州市紀委組織部,83103958。
中共廣州市紀委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