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和《2012年南安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統一考試通告》精神,2012年南安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筆試上線入圍參加資格復核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復核人選的確定
⑴報考南安市廣播電視事業局崗位的考生: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選最后一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取所有筆試成績并列的考生為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選。
招聘計劃數與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選。
南安市廣播電視局事業單位 崗位面試時間為2012年8月24日上午,專業技能測試時間為2012年8月25日上午,報到、時間地點等事項以《南安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為準。
⑵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核人數按1:1進行。
2、復核時間
⑴報考南安市廣播電視事業局職位的考生:2012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⑵報考其它職位的考生:2012年8月27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考生資格復核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⑴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的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未正式就業的考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成人教育者除外),已正式就業的考生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具有人事決定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意辭職的證明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未能在資格復核階段提供的已就業人員,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供,否則取消體檢及聘用資格)。
⑵未就業的留學歸國人員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批表》。
⑶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以國內院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以上材料均應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復核地點:南安市公務員局錄用流動綜合管理科(南安市溪美街道辦事處柳新1號南安市政府辦公大樓6樓)。
中共南安市委組織部
南安市公務員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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