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選調的有關辦法,經研究決定,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市國土資源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均為參公單位)面向全市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員條件
(一)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三)年齡在40歲以下(1972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
(五)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21日。
2、報名地點: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廣元市利州東路739號,聯系電話3261244)。
3、報名要求:報名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份,所在工作單位證明(證明中必須明確報名人員為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和同意報考的意見),近期免冠證件照片1張。
4、資格審查: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二)考試考核
1、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分別按100分計。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內容為經濟、行政法律知識,國土資源管理基本政策,寫作能力;面試內容為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人數3:1確定。
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人數2:1確定人員進行考核。
(三)人員確定
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根據考試考核情況確定擬調人員。
(四)體檢
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廣元人事人才網和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
廣元市國土資源局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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