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縣關于開發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2020 屆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就函〔2020〕1 號)及《關于開發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5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引導和鼓勵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就業,托底安置困難畢業生,新豐縣開發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開發崗位
新豐縣開發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協助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工作,服務期 2 年。
二、安置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的 2020 屆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包括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人員;
3.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安置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自愿從事社區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薪酬待遇
我縣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就業崗位薪酬待遇定為 4.3 萬元/人/年。
五、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9 月 7 日-9 月11 日。
2.由新豐縣就業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人員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城鄉困難家庭或殘疾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畢業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 4 張,填寫《韶關市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名登記表》四份(貼彩照)。
3.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承諾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安置人員資格。
4、報名地點:新豐縣人力資源市場7樓就業局辦公室
5、聯系人:周彬 0751-2284375
六、崗位管理
新豐縣就業局完成報名登記后,將《韶關市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名登記表》報送新豐縣民政局,由新豐縣民政局根據名單兜底安置到社區崗位。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社區(用人單位)要加強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在崗人員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切實履行管理主體責任。
新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文章來源:http://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859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