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石龍鎮2020年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東人社函〔2020〕7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計劃吸納3名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職位
(一)2020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登記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二)招聘人數:3人
(三)聘用期限:2年
(四)崗位范圍和崗位職責
在村(社區)主要從事村(居)民自治、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區服務、公共法律服務的崗位。
崗位職責:1. 協助村(居)委會開展村(居)民自治工作;2. 組織開展“民生大莞家”、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工作、公共法律、文化體育等社區服務;3. 培育發展各類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協調各類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工作。其中優先開發在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生大莞家”相關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有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等證件行為的,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專業及學歷條件
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法或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月10日接受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請發送1431651973@qq.com郵箱。報名需提供資料清單:
1.《2020年基層社區工作崗位報名表》(見附件,報名表必須插入本人免冠電子照片);
2.身份證、戶口簿掃描件(戶主頁和本人頁);
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4.人員情況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等有關材料;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需提供殘疾證;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需提供登記失業1年及以上的《就業創業證》;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持就業困難人員證明,其中本市戶籍的無需提供證明,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龍分局核實。
上述資料請打包為一個壓縮包文件發送(以“報考社區基層工作者崗位+姓名+聯系電話”命名)。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等證件或證明材料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通過審查的考生將另行通知并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體檢、考察及聘用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考生按照短信通知的時間、地點和疫情防控要求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石龍鎮網站發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數如達不到1:3比例的,可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
(二)面試
面試主要對考生的基本素質、適應職位的業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工作另行通知。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職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如出現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則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
(四)體檢
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結合本次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入圍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如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聘用資格的,可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名次依次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身份、報考資格條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財務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石龍鎮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如經體檢、考察、公示不適合聘用的,可按成績順序相應調劑、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五、相關待遇情況
(一)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期間,補貼待遇按6000元/人/月(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支出)執行,服務期2年,服務期滿后不再續聘。
(二)通過考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程序,確認為招聘對象后,各用人單位將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入職手續,明確崗位職責、考核管理機制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相關事項
(一)應聘者在報名及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應聘者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后,擇優錄用,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三)本公告由東莞市石龍鎮組織人事辦公室及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龍分局解釋。
東莞市石龍鎮組織人事辦公室咨詢電話:
袁小姐 0769-86118171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龍分局咨詢電話:
陳小姐 0769-86116957
2020年9月25日
文章來源:http://www.dg.gov.cn/dgslz/gkmlpt/content/3/3328/post_3328166.html#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