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0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隊伍建設,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公開選調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隸屬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和海南省有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受理并處理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二、選調職位及人數
計劃選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干部6名。選調的具體職位、人數、專業等要求詳見附件1:《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面向全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選調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
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鄉科級正職及以下(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業績突出,清正廉潔;
2.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各學習階段均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全日制學歷學位按中共中央組織部的標準認定。國(境)外學歷學位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符合《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所列各職位要求的年齡、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注:年齡在33周歲以下指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5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的確認以報名人員本人檔案記載的原始材料為依據。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凡涉及時間計算的,統一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含當日);
6.具有2年以上(含2年)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應符合本級機關(本單位)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職位2具備下列基本資格之一的,在考察階段優先選調:
(1)曾任審判員的;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的;
(3)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4)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二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不適宜從事調解仲裁工作的;
4.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新錄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選調公告。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海招網、海南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發布選調公告。公告時間為: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16:00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用,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選調公告,了解選調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網上報名流程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及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參加選調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選調”專欄設置個人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及報名所需材料進行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報名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報名系統了解選調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公告,并在選調全程中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準確、暢通。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環節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成績,以及擬選調人選名單都將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進行公布,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自己的有關成績。凡因報考者通訊不暢等原因造成失誤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3.報名提交電子材料。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為以下(1)至(8)項,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1)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信息,下載打印填寫好的《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詳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親筆手寫簽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同意后,上傳報名系統;
(2)《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
(4)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5)學歷、學位證書。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報名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2年以上(含2年)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如任職文件、任免表或相關部門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
(7)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各類資格證(選交);
(8)獲得的各類表彰、獎勵證明材料,在媒體公開發表的署名文章,起草的各類文稿等(選交)。
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核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報考人員務必牢記;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1.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報名系統將于2020年11月10日16:00準時關閉。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齊全,或未按要求補充相關材料,導致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2.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人數與選調名額達到3:1的比例方可進行考試,未達到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計劃人數。如選調計劃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職位考試。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及時關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將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另行公布,請留意后續公告)。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考試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成績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實行閉卷考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法律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在海南省海口市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面試人數與選調職位數按照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比例內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考生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申明放棄面試資格的,從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在海南省海口市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按照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
1.體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名,按照體檢人數與選調職位數的2: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職位1參加體檢為2人,職位2參加體檢為8人,職位3參加體檢為2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同一選調職位有2名(含)以上考生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并列的,再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排名順序。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承擔。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果及時告知考生,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了解考察對象的群眾公認度以及在關鍵時刻、重大考驗、急難險重工作方面的擔當意識,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對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一票否決”。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并對相關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復核。考察差額進行(職位1考察2人,職位2考察8人,職位3考察2人)。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遞補至最后一名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后,不再遞補,如無合格人選,相應減少選調計劃。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七)研究決定
經體檢、考察合格,且具備資格條件第八款規定之一的,優先選調。綜合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體檢,依據人崗相適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選,不唯分取人。
(八)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人員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海南人社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因擬選調人員在公示期內放棄選調資格或公示結果影響選調等情形,導致擬選調職位出現空缺的,從參加體檢及考察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遞補至最后一名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后,不再遞補,如無合格人選,相應減少選調職數。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參加選調期間,所在單位晉升職務的,不予認可。
五、注意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如實準確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二)本公告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98-65229811;65311751。
(三)監督單位及電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關紀委,0898-65314819。
(四)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98-66502026、66738902。
敬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系。
來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010/945feb6ce2824dd0b3701a35c2b929e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