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陵縣委政法委選調1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縣綜治工作中心規(guī)范化建設,配齊綜治工作力量,經縣委編委同意,決定在全縣各鎮(zhèn)公開選調1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到縣綜治工作中心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yōu)聘用。
二、選調名額
本次計劃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
三、選調條件
1.各鎮(zhèn)從事綜治工作的在編在崗事業(yè)單位人員,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中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3.48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豐富的綜治工作經驗、良好的綜合文字能力和一定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有正常履行職責的的身體條件。
四、選調方式
1.采取鎮(zhèn)黨委推薦與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個人報名
需經所在鎮(zhèn)黨委、政府同意。
2.由縣委政法委、縣委編辦、縣人社局派員組成考察組,根據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2: 1的比例提出差額人選進行考察。
3.考察組依據考察結果提出擬選調人員報縣委政法委委務會研究。
4.縣委政法委提出選調人選建議,報縣委編委會研究確定。
五、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 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
2.報名地點:縣委政法委政治室(縣黨政大樓4005室),聯(lián)系人:葛 寅,聯(lián)系電話: 6823853。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中共南陵縣委政法委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提供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及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附件:
南陵縣委政法委
2021年7月12日
文章來源:http://www.nlx.gov.cn/xwzx/tzgg/12034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