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鎮級消防所安全管理員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進平安海豐建設,根據海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海豐縣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海機編〔2016〕21號)和《中共海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設立海豐縣鎮級消防所的通知》(海機編〔2021〕23號)規定及實際工作需要,向社會面公開招聘鎮級消防所安全管理員,歡迎熱愛消防工作的有志之士加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工作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
招聘鎮級消防所安全管理員30名,男女不限,年齡18-30周歲(消防退役人員或具有原消防部隊執法資格崗位考試的人員可放寬至35周歲),主要從事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宣傳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年齡條件(本次招聘的年齡計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三)具有全日制大專文化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四)符合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五)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六)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7.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7月27日至8月12日,報名郵件截止收取時間為8月12日下午17:00。
2.報名須知
1、應聘者應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填寫《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鎮消防所管理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考生承諾書》(附件2),附件1和附件2請考生自行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報名者必須在報名表、承諾書考生本人簽名處本人簽名確認所有資料真實性,不可弄虛作假,在審查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有效期內按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材料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本扉頁及個人頁。
(3)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蓋院系公章)。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公安消防部隊轉業干部身份報考人員,應提供轉業證原件及防火監督執法經歷證明文件)。
(6)近期正面免冠藍底1寸彩照(網上報名時提供一張,審查時須提供4張)。
(7)《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鎮消防所管理員報名登記表》
(8)《考生承諾書》
以上材料網上報名時須提供電子版,在審查過程中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為A4紙規格。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1)請將填寫好的電子版和掃描件一并打包發至電子郵箱(haifengxiaofang@163.com),報名材料請打包壓縮,壓縮包文件名為“考生姓名+應聘海豐縣鎮消防所管理員崗位”;報名資料紙質版將在報名資格復審時統一收取,請考生本人務必留存好報名資料紙質版。
(2)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
(3)聯系人:林俊生;電話:13927915119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4)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請考生自行留意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參加筆試、面試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及有效證件。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聘用關系的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注意事項
1.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進入考試環節;
2.本次擬聘人數30名,具體工作崗位為海豐縣鎮級消防所管理員,報考人員統一報名“海豐縣鎮消防所管理員崗位”,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將根據考試結果對最終聘用人員進行分配調劑;
3.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6月30日;
4.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準確的、確保可隨時聯系的電話及郵箱聯絡方式,如因報考人員未提供有效聯絡方式或無法及時聯絡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福利待遇
薪資待遇每年約6.5萬(包含個人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伙食、被裝),逐年遞增;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入職者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享受消防指戰員同等住宿條件和伙食標準;每月享受8天帶薪假期。
六、考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以消防監督檢查業務知識及案例分析為主,包括《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筆試時間初定為7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由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另行通知,請考生的手機保持暢通。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按筆試從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崗位聘用名額的1:3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參與面試。由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通知通過筆試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內容分為消防監督檢查實操及提問、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由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三)結果公布
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由筆試成績×50%+面試提問成績×50%組成,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確定名次。上述成績均相同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排名,具體加試辦法另行制定。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劃定),按照崗位招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總成績排名及體檢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在網站公示,電話告知入圍體檢的考生。
七、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藍底相片1張,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海豐縣彭湃醫院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如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其它原因導致錄用人員不足時,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照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遞補錄用。體檢合格者作為政審對象。
八、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工作小組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復審人選。
九、公示及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復審人選。
(二)擬錄用對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招錄單位批準,15天內(從公示結束之日起算)未辦理相關報到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錄用資格,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復審人選。
十、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與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本單位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1.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投訴舉報電話:0660-6622825
2.海豐縣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660-6622786
3.海豐縣人社局,投訴舉報電話:0660-6892178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四)本公告由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附件:
海豐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1年7月20日
文章來源:http://www.gdhf.gov.cn/gdhf/zwgk/1200/1202/content/post_704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