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1年8月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決定公開招聘70名一般類崗位專干。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崗位為輔助管理(執法)崗,具體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1年8月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崗位表》(附件1)。
(二)崗位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十八周歲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技能條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國家秘密;
6.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附件所列的崗位條件及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6.被追究過刑事責任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7.曾因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8.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9.曾為光明公安分局勞務派遣人員或臨聘人員,主動辭職且離職時間未滿六個月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報名時間截至8月16日17:00。
(二)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報名表》原件(手寫簽名,表內需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采集表(電子版,非掃描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驗原件交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5.學歷學位驗證證明或學信網學歷驗證(學信網下載);
6.計劃生育承諾書(手寫簽名)(附件4);
7.無違法犯罪承諾書(手寫簽名)(附件5);
8.任職回避承諾書(手寫簽名)(附件6);
9.本人健康綠碼或核酸檢測報告;
10.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例:退伍證、摩托車駕駛證)。
(三)報名方式
1.報名者將報名材料(電子版和掃描件)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打包壓縮發送至電子郵箱(gmgafjb@szgm.gov.cn),郵件標題格式為“崗位編碼+姓名”;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資料均不受理。
2.報名咨詢聯系人:彭先生;聯系電話:0755-84468716,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四)注意事項
1.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8月9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資質或工作經歷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
2.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需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報名資料需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及學信網學歷驗證)。
3.以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身份報考的,須于2021年8月9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資格初審、復審階段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初審
對符合條件、報名成功的考生,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進行回復。資格初審不通過的,不予通知。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人員名單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如出現最終成績同分,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為擬錄用人員。
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進行通知,未進入的不予通知。
五、體檢
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上進行公布。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天內自行前往光明區指定區級公立醫院參加體檢,并將體檢報告提交(郵寄)到我局。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局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選,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擬聘用的人選。
八、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將安排勞務派遣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監督紀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4468746;
(二)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三)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存在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并列入誠信記錄,不再接受其參加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相關招考報名。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進入資格復審、體檢或公示環節的考生如出現資格復審、體檢不合格,放棄資格復審、體檢資格,或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可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體檢人選。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1年8月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崗位表
2.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報名表
3.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采集表
4.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
5.無違法犯罪承諾書
6.任職回避承諾書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1年8月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崗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報名表.doc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050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