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縣公安工作力量,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經中共平武縣委、平武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人民警察10名,現(xiàn)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平武縣公安局內網發(fā)布)
一、選調原則和標準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臉藴省?/P>
二、選調名額
共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
三、選調范圍
四川省范圍內在職在編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四、選調條件
(一)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從事基層警察工作2年以上,已經辦理任職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xù),已授人民警察警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和器質性病變,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五)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雙眼裸視1.0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此次選調對象:
1、試用期內;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3、正在接收審查;
4、正在處分期內;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基本稱職及以下。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 報名時間:2012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二)報名地點:平武縣公安局政工科,聯(lián)系人:鐘明杜,聯(lián)系電話:0816—8824541、13981158201。
(三)報名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報名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和平武縣公安局內網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平武縣2012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
報名時請攜帶填寫好的《平武縣2012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警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印章)、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2、網上報名。請報名者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平武縣2012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及現(xiàn)場報名相關資料發(fā)至郵箱(1064842367@qq.com)或傳真至平武縣公安局(0816-8824622)并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帶上相關材料原件到平武縣公安局政工科進行資格審查。
(四)資格初審:由縣公安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網上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與體檢
資格初審合格后,由相關部門組成考察組對擬選調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yè)務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現(xiàn)場考察。
如果考察合格對象超出選調名額的,按照“公安工作經歷優(yōu)先、黨員優(yōu)先、原籍平武優(yōu)先、學歷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選調對象。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對考察合格對象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的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考察、體檢合格擬正式調動的人員在平武縣公安局內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接收社會監(jiān)督,舉報者應真實姓名、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對匿名反映的問題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由平武縣公安局報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商調;如反映問題暫時無法查實的,暫緩調動;如反映問題一經查實,不予調動。選調對象必須在30日內辦理完調動手續(xù),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調入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調離平武縣公安局。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選調人民警察工作政策性強,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對選調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武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6—8827997(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6—8824541(平武縣公安局政工科)。
附件:平武縣2012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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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縣2012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綿陽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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