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職業教育中心編制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招聘公告
招聘崗位
【食堂安全管理員】1名;
崗位要求
食堂安全管理員
1.任職需求:
(1)性別不限;
(2)年齡:35歲以下;
(3)大專及以上學歷;
(4)專業:食品安全與檢測類;
(5)具有食品安全檢測資格證,對辦公軟件熟練,責任心強,做事細心嚴謹,原則性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2.崗位職責:
(1)熟悉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衛生法》《云南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熟悉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相關操作規范,確保食品加工、儲存、配送等環節符合衛生標準和法規要求;
(2)食品安全監督和檢查:全過程監督和檢查食堂的場所、食品加工、食材驗收儲存、餐具清洗消毒、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等按規范要求操作,確保食品供餐質量和安全;
(3)食品安全培訓和教育: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向食堂員工傳授食品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衛生操作能力。
(4)食品安全事件處理: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質量投訴,及時跟進調查處理,制定改進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5)食品安全數據記錄和報告:記錄食品安全相關數據和檢查結果,編制食品安全報告,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上報食品安全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6)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宣傳:熟悉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積極宣傳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對食品安全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3.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同時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有大專以上食品安全相關專業學歷,有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經驗;具備大型企業或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經驗,熟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和標準。
(3) 對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負責,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態度,能夠準確處理食品安全問題,有效組織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4)提供無犯罪記錄、健康證。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員證或具備食藥監管部門、食品生產行業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②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或留校察看等行政處分的人員。
③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④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⑤現役軍人或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并退回人員。
⑥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⑦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適宜從事用人單位招聘崗位工作的。
⑧曾因違反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⑨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
福利待遇
1.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每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薪酬每月4158元(包含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每年按10個月計發工資,另外2個月(寒、暑假)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發放最低生活保障費。
2.工作每滿1年,次年起月薪增加100元校齡補貼(每年按10個月計發),以此類推。享受學校正常外聘人員福利待遇。
報名方式及流程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下午5:30分截止。
2.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請將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個人簡歷、彩色近照1張、報名表(附件1)等材料遞交到芒市職業教育中心總務處報名。
聯系人:王老師,電話:18988223570
李老師,電話:18988207232
(2)網絡報名: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請將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個人簡歷、彩色近照1張、報名表(附件1)等材料掃描為PDF文件后,以壓縮包形式發送到584895272@qq.com.cn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
聯系人:張老師:18788103553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采取“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錄取。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要真實、有效并對其負責。
3.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2月18日,學校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4.筆試與面試
學校將以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與面試。筆試與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通知為準,筆試與面試人員需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遲到者取消面試資格;筆試與面試內容以食品安全相關專業知識及政策法規為主,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5.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必須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者,自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本人可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所在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6.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違法犯罪、征信記錄等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并再次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告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7.招聘結果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錄取擬錄用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影響應聘資格的問題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擬錄用資格,按所在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8.簽訂勞動合同
被錄取的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試用期,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工資待遇。
紀律與監督
1.招聘過程全程公開,接受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及團體的監督。
2.本次招聘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招聘過程中若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違反組織紀律行為,將嚴肅查處。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un3I-CAyKWGgaav8FWD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