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地處尋甸縣西北部倘甸鎮,毗鄰祿勸縣、東川區,是三個縣區的交界點,距尋甸縣城43公里,距昆明市區96公里,占地面積75畝,建筑面積58826.16㎡,綠地率46%;直屬于尋甸縣衛生健康局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一期開放床位300張,現有職工207名,開設科室30個,其中臨床科室12個;配有CT、DR、核磁、彩超、腹腔鏡、電子胃腸鏡系統等先進醫療設備,為尋甸西部片區規模最大,醫療服務能力最強的綜合性醫院。因醫院整體搬遷業務擴大,面向縣內、縣外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面向縣內、縣外公開選調符合崗位條件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具體范圍詳見《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詳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職在編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3.人崗相適,具備勝任崗位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擬選調職位(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且經所在單位同意。
7.縣外選調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以報名之月計算,即1984年2月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等特殊人才,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9年2月1日后出生)。縣內選調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不受此年齡條件限制。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
3.參加公開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選調崗位、職數及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專業目錄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等。
請報考人員報名前認真閱讀公告、《崗位信息表》,確保自身符合所報崗位條件和公告要求。資格審核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過程中一經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報考人員的選調資格,報考人員須積極配合進行相應處理。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6日
(二)報名時間
2025年2月27日09:00至2025年3月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報名。
(三)報名流程
1.登錄
使用電腦360瀏覽器的極速模式,登錄“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http://www.ynpta.net)。
2.注冊
已在該網站注冊過個人用戶的報名人員請直接登錄;未注冊的報名人員,請先點擊首頁上的“新用戶注冊”,再自編用戶名和密碼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即可登錄(請妥善保存用戶名和密碼)。
3.填寫報名信息
點擊首頁上的“網上報名”鏈接,打開當前正在報名的考試項目目錄,點擊考試名稱,即可進入報名頁面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前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按報名信息要求填寫各項信息,選擇需要報考的崗位,最后保存數據并上傳近期免冠照片及相關附件。
4.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及相關的附件后,報名頁面上會出現“提交審核”按鈕,點擊此按鈕并確認后即完成提交審核。報名信息一旦提交審核,將不可修改,請在提交審核前認真檢查報名信息。
報名資格初審可采用計算機全自動審核及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審核報名人員所填報名信息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全自動審核方式,計算機根據考生所填報的所有信息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進行比對,全部符合要求后可自動進入下一環節,或者轉入人工審核,考生可在提交審核后1至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頁面查看審核結果。
5.繳費
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25年3月4日18:00前完成繳費。根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物價局(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筆試考試費用為50元/科/人,兩科共計100元。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而通過報名繳費的,一律不予退費。逾期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繳費流程: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使用報名時設定的賬號及密碼登錄(使用電腦網頁瀏覽器),在報名頁面的附件上方點擊“通過支付寶交考試費”按鈕,進入支付寶頁面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后,支付寶頁面上會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從支付寶頁面跳轉回考生報名信息頁面上后報名狀態會顯示為“報名成功”。
6.打印準考證
考試時間暫定為3月8日、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須于2025年3月6日00:00至筆試當天使用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自行打印準考證(請使用A4紙縱向打印),并妥善保存。參加考試時需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因考生個人原因錯選、漏選、多選報考崗位,錯填、誤填個人信息導致不能參加后續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負責,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7.報名要求
(1)各崗位選調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且繳費成功的報名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崗位或相應遞減選調人數,遞減選調人數后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經批準后,可不設開考比例。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均以畢業證專業為準。
(3)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四)筆試
1.筆試方式和主要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兩個科目,試題合訂為一個題本,兩個科目筆試連續進行。兩個科目各占100分,滿分200分,筆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兩科筆試成績各占50%,折算后的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注意事項
(1)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2)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筆試成績,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成績公示期內考生可對考分申請復查。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補充工作人員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
2.復審地點、時間在“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筆試成績公示時通知。
3.資格復審方式,由考生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原件現場審核完成后返還。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逾期不再受理,視為自動放棄。
4.復審人選確定:筆試結束之后,經公示無異議,按崗位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因本人自愿放棄或無法聯系等特殊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和崗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職稱證或執業資格證;
(3)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身份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打印的報名申報表1份。
(六)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通過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即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因特殊情況出現面試人選與招聘崗位低于1:2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面試成績最低分須達到75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2.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通過后以書面確認單通知。
3.面試方式、內容及分值: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技能、思維邏輯、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滿分100分。
(七)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綜合成績公示: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24小時內公布,按崗位分類排名同時在“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成績公示期內考生可對考分申請復查。
(八)確定考察體檢人員
綜合成績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選調崗位數與擬進入考察體檢人數1:1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試方式確定。加試筆試或面試由工作小組研究確定,最終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
(九)考察、體檢
考察、體檢由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補充工作人員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選調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空缺名額按照本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并按所報考崗位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下一位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原則上招聘單位不允許開展本單位考生的體檢工作。
(十)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調動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調動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
調動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調動資格。
四、選調工作紀律
(一)報考人員須服從尋甸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有關政策規定,提交與選調崗位條件相符的證件,填寫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了解選調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筆試通過后在后續選調環節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選調單位出具本人簽字的書面申請。
(四)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實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選調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工作的,也應當回避。
(五)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尋甸縣衛生健康局、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尋甸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受理群眾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擬選調人員須服從選調單位或尋甸縣衛生健康局確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調整及崗位聘用安排。
(二)未盡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明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昆政辦〔2021〕44號)相關規定執行。
(三)《崗位信息表》由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及尋甸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四)報名過程中如遇到報名系統無法顯示、登錄、填報出錯等相關系統問題請聯系技術支持工作人員。報名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871-67321135。
六、咨詢及監督電話
尋甸縣衛生健康局:0871-62657646;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54181;
尋甸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0871-62665496。
附件:1.《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補充工作人員工作小組辦公室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尋甸縣第二人民醫院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來源:http://www.kmxd.gov.cn/c/2025-02-18/69676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