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獨立設置的公辦全日制建筑類高職學院,2003年4月,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原國家級重點中專湖南省建筑學校與原省部級重點中專湖南省建材工業學校合并升格為高職院—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1月,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原長沙職工大學并入學院。學院為省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團總公司主管,學院分為四個校區:湘潭的高新校區(主校區)、新湖校區,長沙的南湖校區、湘春路校區。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建工集團指導監督下,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校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組織和實施。校紀檢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3、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三、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勝任崗位需要。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15日17時止(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高新校區(湖南省湘潭市書院路42號)組織人事處(辦公樓303室)報名。
3、報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現場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一式兩份,同時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和職業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與復印件一式一份以及1寸證件照2張到學院組織人事處現場報名。
網上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連同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和職業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電子版以及電子證件照發到郵箱 hnuccdx@163.com并于參加面試時按現場報名的相關要求提交所有相關資料原件予以核查。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在學院組織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示。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應聘教師崗位,采取筆試、試講的方式進行;應聘其它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和試講(或面試)合格分均為70分。兩項成績之和構成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試講)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符合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考試。筆試主要測試能力和素質,測試內容依據《高等教育學》(湖南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心理學》(湖南大學出版社),滿分100分,時間180分鐘。
面試(試講):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試講)人選。
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學水平、教學方式和教案設計水平。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高校教師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試講)、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者享受用人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聯系電話:0731-58662802,
聯系人:袁老師15084875110。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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