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點:浦東新區 招聘人數:2人
職位描述:
(1)制定或修訂格式合同文本,確保其合法性及符合銀行的業務要求;
(2)草擬或審閱以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審閱業務規章制度,確保其合法合規;
(3)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及時解決業務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
(4)對分支行的法律審查和咨詢、合同制定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5)策劃組織和實施法律培訓,提高銀行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人員的業務能力;
(6)企業訴訟案件管理、代理本行辦理訴訟案件。
職位要求:
(1)年齡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法律專業學歷,資質較佳者可適當放寬;
(2)具有2年以上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經驗,或3年以上法律執業經驗。熟悉銀行業務者或具有金融行業工作背景優先;
(3)能熟練理解和運用法律規定,根據企業具體情況為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提供公司律師專業服務,能獨立辦理各種一般法律事務;
(4)具有律師資格或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
(5)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良好的溝通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具有準確解讀法律法規和監管規章并分析實際問題合法性可行性判斷的能力,具有良好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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