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招生辦,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貴州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和《貴州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招生院校要周密部署,科學制定專業考試實施方案,扎實做好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各環節工作。要建立制度完善、標準統一、管理規范、監督到位、信息公開的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工作機制,營造良好環境,確保有序實施。
二、加強保密制度建設,強化命題工作管理。招生考試部門和招生院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藝術類專業考試命題、制卷等工作環節的管理,確保考試安全萬無一失。
三、加快專業考試考點建設。今年繼續在三所省屬本科院校設置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貴州大學考點承辦全省舞蹈類專業統考和本校的表演、音樂學(含貴州財經大學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貴州師范大學考點承辦全省體育專業統考、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全省師范類音樂專業統考(含本校音樂表演專業)和本校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貴州民族大學考點承辦全省空中乘務類專業統考和本校的音樂學、音樂表演(含民族特色表演方向和民族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廣播電視編導(含播音與主持方向)專業考試。各考點院校要精心組織,強化管理,合理設計考試流程、制定考試應急預案;加大對專業考試的管理力度,完善監督辦法,加大硬件設施建設,啟用信息技術和手段,專業考試應在有錄像監控的考場內進行,要切實維護考試秩序和安全,確保公平公正。
四、省內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科目、統一標準,成績互認的辦法。按照教育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著眼公平、分類指導、立足規范、提升質量”的指導思想,結合我省實際,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實現全省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我省所有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填報志愿的院校專業考試合格生源不足時,要實行成績互認,并按照“文化上線,專業排序”的錄取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五、嚴格考官、監考、評卷教師管理。在全省本科院校范圍內嚴格按要求選聘德才兼備的考官和監考、評卷教師參加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科學制定和嚴格執行評分標準,維護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要加強省外院校在我省設置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的管理和監督。明確設點院校條件及專業考試要求,認真審查申請設點院校資格,統一安排考試時間、考試地點。
六、大力實施陽光招生,切實為考生服務。按照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要求,嚴格標準,公開透明,按程序、按要求,便捷高效地公布、公開考試時間、地點、合格考生名單、成績分布等有關信息,確保選拔程序和結果的公平公正。各級招生辦和各招生院校要牢固樹立以考生為本的理念,優化服務措施,扎實為考生做好服務。
七、嚴肅考風考紀,凈化專業招生考試環境。各級招生辦、各招生院校和各考點要切實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對考生的誠信考試宣傳教育。要加強考前檢查,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打擊違規違紀行為,要嚴懲有組織有預謀的團伙作弊、高科技作弊行為,切實維護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信譽,確保我省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規范、安全、有序實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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