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2013年公開招考教師公告》中規定“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報考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在總分中加2分”,經進一步審核,以下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公告”規定的相關學科“所學專業”要求不對口,學歷加分予以取消:http://www.parcsc.com/viewnews.asp?id=1133
磐安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教育局
201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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