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培養服務于地方經濟發展的高素質職業技能型人才。根據貴州省教育廳關于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我院2013年面向貴州省進行自主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貴州省教育廳主管,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院校代碼:12823;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院地址:貴州省都勻市甘塘產業園區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學院現設有管理系、財經系、計算機科學系、機電工程系、生物工程系五個系,全院現有教職員工近300人,專兼職教師200余人,教授5人,副教授以上職稱64人,雙師型教師70人,在校生4000余人。2013年高職招生專業26個,有數控、金工、機電、汽修實訓車間;生物綜合實驗樓和養殖、種植基地;網絡技術、藝術設計實訓室;會計模擬室;餐飲客房實訓室等實踐教學條件。內設第25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站、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試點,讓學生 “多證多能”畢業。
二、招生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學院成立自主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學院院長為組長,具體工作由學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完成。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100人。
專業 | 學制 | 計劃(人) | 學費(元/年) | 備注 |
文秘 | 三年 | 10 | 28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三年 | 10 | 2800 | |
會計電算化 | 三年 | 10 | 2800 | |
市場營銷 | 三年 | 10 | 2600 | |
數控技術 | 三年 | 10 | 3000 | |
機電設備維修技術與管理 | 三年 | 10 | 29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三年 | 10 | 2800 | |
裝璜藝術設計 | 三年 | 10 | 4800 | |
園林技術 | 三年 | 10 | 2600 | |
農產品質量檢測 | 三年 | 10 | 2800 |
四、招生對象:
1.取得《貴州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的2013年應屆高中畢業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3.專業填報要求: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各專業文理不限。
五、錄取規則
1.錄取方式為:面試(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高中學業成績兩項綜合,以“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錄取原則,按照考生面試、學業成績各占50%形成總分值,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2.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的相同待遇。
3.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
4.錄取考生的身體條件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六、自主招生報名錄取考試時間安排
3月22日—4月14日考生網上報名: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下載《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報名信息表》進行志愿填報。每位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各專業文理不限。網址:http://www.qnzy.net/zjb/zlxz/。
發送電子郵件到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辦公室(qnzyzs@126.com)
4月15日—4月17日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名單和考試地點。網址:http://www.qnzy.net/zjb/。
4月18日—4月19日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學校參加面試
4月20日考生綜合成績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4月22日確定預錄取名單
4月28日前錄取結果報省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公示,并在學院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5月10日郵寄錄取通知書等入學材料
七、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在校生根據評定,優秀學生可享受1500-8000元不等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等。學院還可以通過獎、貸、勤、減、免、補等方式幫助貧困生學生完成學業。
八、學歷證書的頒發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通過相關職業技能考試的,同時發給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九、咨詢與聯系方式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854-8610606 傳真:0854-8610790
學院網址: http://www.qnzy.net
郵政編碼:558022
十、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學院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學院招生錄取專用章,經郵政送達錄取考生。
十一、其他
學院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部、省級有關招生政策和紀律規定,對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學院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附則
1. 本章程適用于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高職自主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3.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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