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各級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2〕347號)、《關于公布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98號)、《中共衢州市委組織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衢州市各級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2〕275號)和《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江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將筆試上線入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名單附后)。
復審所需攜帶的資料: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張。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浙江省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出具《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2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址:gwy.zjhrss.gov.cn)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jsrsj.gov.cn)
江山市信息網(網址:www.21js.com)
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http://www.jsrsj.gov.cn/news/db6eb,f0f9,1274,68f.aspx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