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二)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國標代碼
10559
三、辦學屬性及層次
公辦全日制國家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高校、中國第一所華僑高等學府,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流動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主管部門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五、學校校址
主校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大道西601號,郵政編碼:510632;
廣州市廣園東路校區: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廣州市天河區瘦狗嶺路377號),郵政編碼:510610;
深圳校區:暨南大學深圳旅游學院(深圳市華僑城內),郵政編碼:518053;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前山路206號,郵政編碼:519070。
六、外語語種要求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七、男女比例
不作要求。
八、錄取體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不錄取高考體檢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專業體檢受限者。
九、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本科第一批(重點錄取分數線)。
十、招生計劃、收費標準、辦學地點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收費標準、辦學地點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十一、投檔比例
按招生計劃數100%~120%投檔(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十二、錄取原則
(一)在全面考察學生德智體綜合素質的基礎上,按下列原則錄取:
1.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出檔,擇優錄取,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
2.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的調劑,則根據考生總分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3.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藝術類第一批(重點線)錄取控制線或省外線(解釋權歸各省招生辦公室)的基礎上,藝術學院的動畫、美術學、戲劇影視導演、音樂學專業在由學校組織的考試(以下簡稱校考)中取得合格證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考生報考志愿順序,按照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動畫、美術學、戲劇影視導演三個專業加設單科錄取的控制分數線(具體要求見我校2013年藝術學院招生報考指南)。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如專業校考成績全國排名前3名,其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重點線)或省外線(解釋權歸各省招生辦公室)者,不受單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限制,優先錄取。另,如該專業校考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普通類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重點線)及以上者,按照專業校考全國排名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前2名。如果考生同時達到以上優先錄取資格,以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為先。錄取時原則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試院要求報送文理科計劃,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分配文理科指標(具體要求見我校2013年藝術學院招生報考指南)。
新聞與傳播學院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原則。高考文化成績要求:取得暨南大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普通類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重點線)的80%。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取得暨南大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其中1/2的招生計劃,優先按照專業校考復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校考復試成績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另外1/2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專業校考復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總分÷所在省份普通類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重點線)×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