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請問一下,法學研究生與法律碩士在學歷、學位上有什么區別嗎?
2:法律碩士的學制是多少年?
3:考入后,是不是全日制學習呢?
回復:1、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都處在同一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后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
2、法學碩士,基本已改為兩年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仍三年制。不過這個還要看學校的具體培養制度。
3、法學碩士一般是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全日制和在職非脫產都有(報名的時候選擇)。
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的區別:
1、學費上:
法學碩士多有公費名額,自費費用也相對較低;法律碩士學費相對貴一些,沒有研補。
2、培養目標: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一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后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
3、招生條件:
法律碩士要求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而法學碩士無此限制。不得報考法律碩士13個法律專業為: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4、招生命題方式: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考研公共課都參加全國統考,但專業課法律碩士是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法學碩士是有資格招生的高校各自單獨命題。
5、教育方式:
法學碩士入學時就固定導師,專業劃分較細,研究領域一般只有一個方向,研究有向深度發展。法律碩士不分專業,入學后主要是學習現行的法律法規,注重實踐和應用,入學后才設導師,每個導師帶的學生相對要多。
對于非法律考生,如果學習法律從一開始就選定一個較細專業方向,并無益自身的發展,故兩種教育方式的不同取決于考生的起點與背景,并非主要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