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計算機網上統一錄取。學校根據 “投檔批次” 優先的原則。第一批次投檔到學校的考生,視為“學校第一志愿” ;第二批次投檔到學校的考生,視為“學校第二志愿” ;依次類推 。我校將按投檔批次的先后順序錄取。對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批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并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體育、音樂、美術教育專業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區)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體育教育專業優先錄取女生,音樂、英語教育專業優先錄取男生,其他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對邊疆少數民族、高寒山區教師子女等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具體參照《云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考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我校預錄取的考生,經各省招考辦審定后,學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不按時到校報到注冊的新生作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以虛報、隱瞞、欺騙等違規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入學資格,若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第十六條 體檢:錄取的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統一安排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