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學校全稱:遼寧石油化工大學,英文名稱: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
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丹東路西段1號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學習年限:本科生學制為四年,學習年限最多為六年;高職專科生學制為三年,學習年限最多為五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127.08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5.78萬平方米,專任教師982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442人,教學儀器設備值15784.86萬元,圖書319.57萬冊(其中:電子圖書201.87萬冊)。
二、 計劃特別說明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一定的分數線(錄取前根據考生成績劃定);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
采礦工程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他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 專業設置(見招生計劃表)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石油化工大學高職專科畢業證書;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加注“專升本”字樣;達到《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按照遼寧省物價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所列標準收費。
2、學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3、獎、助學金標準:
獎學金設置:
1)國家獎學金:中央政府出資設立,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8000元,頒發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2)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出資設立,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8000元,頒發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3)中石化英才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4000元,頒發獎勵證書。
4)中石油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6000元,頒發獎勵證書。
5)粵港澳校友英才獎學金:由學校粵港澳校友捐資設立,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3000元,頒發獎勵證書。
6)勤奮獎學金:學校出資設立,每學年評定一次,一等獎學金為每人1500元,二等獎學金為每人1000元。
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每年評定一次,獎金額度為每人5000元,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2)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大學生。每年評定一次,助學金額度為一等每人4000元,二等每人2500元。
3)國家助學貸款:按有關規定辦理。
4)勤工助學:為家庭經濟困難且學有余力的在籍學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學崗位,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同時獲得一定實踐經驗。
5)臨時困難補助:視情況按有關規定發放。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遼寧省一批次B段實行平行志愿,二批次一志愿的投檔比例為105%,如一志愿未滿,則實行平行志愿。其它省份具體比例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而定。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及錄取
院校志愿錄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要求執行。如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我校亦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如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則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對加分、降低分數投檔考生的處理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學校沒有專業級差,嚴格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嚴格按照其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次第檢索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錄取到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報考同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2)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時不分專業,學校根據預科階段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的專業志愿情況,第二年預科轉正時再分專業。
3)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4)招收定向生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招生錄取原則是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錄取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外語成績根據錄取的具體情況酌情劃定。
6)體育類招生錄取原則是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錄取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5+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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