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人職發<1994>17號)、《上海市體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實施意見》,以及本市體育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有關政策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2013年度本市體育教練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
(一)區、縣體育局系統及體教結合學校和市體育局直屬單位中從事競技體育教練員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2013年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的教練員,不在申報評審范圍之內)。
(二)上一年度已申報,但經評審未通過的對象,在本年度無新的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不得申報。
二、申報人員應根據《上海市體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推薦申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在申報表單位意見欄內注明情況并在尚有崗位缺額時方能申報。
三、申報評審條件
具有體育院、系大專以上學歷,擔任一級教練工作五年以上,取得高級教練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參加上海市體育局組織的教練員繼續教育學習,外語考試合格(符合國家或本市規定的外語免試條件者除外),系統地掌握體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崗位實績考核連續5年在稱職以上等次,訓練業績符合規定要求。
學歷或資歷兩者之一未達到《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規定要求,但符合滬體人(1994)437號文規定的破格條件者,也可申報評審。
四、申報評審程序
本市高級教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實行個人申報、組織核實,單位集中報送的辦法(個人也可按規定將申報材料送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申報服務機構)。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以下程序做好申報工作。
1、申報對象如實填寫《體育教練員職務申報表》、《申報高級教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基本情況表》、《上海市業余體校教練員輸送運動員情況匯總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并提交學歷、資歷、業務考績、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外語考試成績和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后所撰寫的專業論文(論著)等材料。
2、對申報對象提供的材料,各單位應認真進行核實,并出具核實意見。
3、申報材料備齊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由區、縣體育局和市體育局直屬單位集中報送市體育局職改辦。
4、市體育局職改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5、申報對象的材料,由上海市體育教練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的相應專業學科評議組評議推薦后,提交上海市體育教練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網公示,待公示結束后,再由市體育局職改辦將評審結果通知申報單位(或申報人)。
6、對評審通過者發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五、申報中的若干問題
1、教練員的崗位培訓,是為提高教練員業務能力而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這項工作直接關系到教練員隊伍的建設和運動訓練水平的提高。因此,凡已開展崗位培訓的項目,未按要求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申報評審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個別由于組織原因未參加崗位培訓的,必須由區(縣)體育局或直屬單位為其出具相關證明,經市體育局職改辦同意后,采取先審后補辦法。但這類對象如評審通過,其任職資格證書,須取得高級教練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后,才予以補發。
2、開展教練員繼續教育工作,是教練員崗位培訓的一種補充形式,是為了加快教練員的知識更新速度和提高教練員的科學訓練水平。因此將教練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培訓作為教練員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之一。
3、學歷是反映推薦申報對象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所接受的教育培訓和具備的知識,要求申報時將全日制教育和在職教育經歷分開撰寫。
4、外語要求是從體育教練員的隊伍建設長遠考慮所必須堅持的條件之一,也是教練員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因此,凡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及《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規定的外語免試條件者,要申報晉升高級教練專業技術職務,均需參加相應等級的“上海市體育教練員職稱外語考試”(或全國職稱外語考試、上海市職稱外語考試),并且考試成績合格(教練員職稱外語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三個評審年度,為了時間上的銜接,準備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教練員,應提前一年參加考試)。
5、凡申報晉升高級教練專業技術職稱者,需提交本人取得現任專業技術職務后撰寫的專業技術論文兩篇,并經過論文答辯后,方能參加評審。如論文在省、市一級刊物正式發表(“即將刊出證明”無效),或者被評為上海市體育教練員優秀論文,可免于參加論文答辯,由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鑒定。
6、申報對象必須如實提交申報材料,所在單位要加強審核,嚴格把關,杜絕和制止抄襲造假行為,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審資格,并予以通報。
六、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報送材料內容
1、《體育教練員職務申報表》一式三份;
2、《單位審核意見表》一份;
3、《申報高級教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基本情況表》一份;
4、《體育教練員業務考績登記表》一份(至少需附近5個年度的考核情況);
5、《上海市業余體校教練員輸送運動員情況匯總表》一份;
6、學歷證書原件,另附復印件一份(查驗后,原件即退還);
7、《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原件,另附復印件一份(查驗后,原件即退還);
8、《高級教練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一份,另附復印件一份(查驗后,原件即退還),或由區、縣體育局、直屬單位出具的未參加崗位培訓情況說明,原件一份;
9、《高級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明》原件一份,另附復印件一份(查驗后,原件即退還),或由區、縣體育局、直屬單位出具的外語免試證明,原件一份;
10、《繼續教育證書》一份;
11、取得現職稱后撰寫的專業論文兩篇,原件各一份(公開發表論文為所登刊物。如為摘要刊登的論文,需附全文)、復印件各二份(包括公開發表的論文全文)。如不是正式公開發表的論文,必須打印;
12、承諾書一份;
13、二寸近期報名照一張;
14、身份證復印件。
(二)報送材料要求
1、《申報表》業務自傳欄前各項由申報人填寫,并在第一頁貼上照片。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欄,請所在單位協助填寫。(推薦單位意見欄,單位不再填寫);
2、《申報表》、《基本情況表》、《輸送匯總表》、《考績登記表》等表式均須按要求由區、縣體育局或直屬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3、為了統一評審材料,使評審材料規范化,報送材料一律使用統一印制的《體育教練員職務申報表》,除《單位核實表》、《基本情況表》、《輸送情況匯總表》用A3紙復印外,其它材料(含復印件)必須用A4紙規格;
4、報送材料一律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在報送材料時,應按《送審材料目錄》所列次序將申報材料整理后裝入材料袋,并將《送審材料目錄》貼在材料袋上。
七、報送材料時間及其它
1、報送材料時間:送交市體育局職改辦的時間為2013年7月25日—27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報評審費用:人民幣600元(含論文答辯、鑒定費),該費用在報送申報材料時一同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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