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哈爾濱廣廈學院(原哈爾濱商業大學廣廈學院)。注冊地址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大學城(學院路1號)。
第三條:哈爾濱廣廈學院國標代碼為13306,辦學層次為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學習形式為全日制。
第四條:學生畢業后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哈爾濱廣廈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哈爾濱廣廈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五條:2013年哈爾濱廣廈學院面向全國部分省(市)招生,詳細計劃以各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六條: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七條: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下志愿等同。不設志愿分數級差。
第八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應的規定加分提檔。進行專業投檔時,以實際考分為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第九條:往屆生的錄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錄取時,男女比例無限制。
第十一條:學院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獎勵與收費
第十二條:我院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學金分別為一、二、三等。學院還為部分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三條:我院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宿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學院招生計劃、專業介紹、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等詳細情況見學院招生網站及招生簡章。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1號
聯系電話:0451-57350166 57350177 57350188
學院網址:www.gsxy.cn
郵 箱:57350177@163.com
郵政編碼:1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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