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機關鄉鎮園區街道人員選調工作的意見》(啟組發〔2009〕31號),決定面向本市公開選調13名工作人員。具體職位詳見《職位簡介表》。
一、選調原則
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選調。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本市實施公務員法管理機關的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愛崗敬業。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工作能力。
3.工作經歷的要求: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4.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截止報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1)尚在試用期的;(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期限的;(4)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實施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公開報名。報名者須持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畢業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鎮(鄉)黨委或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并按職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資格審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依據本公告進行資格審查。
3.報名時間:2013年9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得報名。
4.報名地點: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江海中路799號)。
(二)履歷評價、筆試
履歷評價主要從學習經歷、任職經歷、獲獎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應試者勝任崗位的能力,滿分100分。
筆試主要測試機關工作必備的能力素質,職位1、2、3、4加試業務知識,滿分100分。
履歷評價、筆試成績按5:5折算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重點考查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履歷評價和筆試折算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生主動放棄的,在同職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履歷評價、筆試和面試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
(四)考察
組織考察。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組成考察小組,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提出擬選調意見(考察無特殊情況,得分高者優先)。
確定擬選調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情況,召開會議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與調動
對擬選調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選,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相應的調動手續,不勝任者回原單位工作。
四、組織與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用人單位配合,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對以權謀私、違紀違規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中共啟東市委組織部、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啟東市委組織部
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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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報名表.doc》來源于啟東人事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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