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管轄范圍劃分依據及具體劃分:
在屬地管理原則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會計從業人員管理及信息采集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劃分(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可參照代碼證隸屬關系執行);駐張店區、高新區行政區域內的中央、省、市屬企業、單位;各高等院校的在崗會計從業人員;省、市級主管部門直管的駐淄各類金融、保險、證券等機構到市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其它單位、企業和其他組織的會計從業人員管理按照區域劃分(有稅務登記證的可參照登記證隸屬關系執行)到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
無工作單位人員按戶籍(或居住地)劃分:在本市有常住戶口或臨時戶口的,由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臨時戶口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在校大學生由學校所在地區縣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
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流程
1、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必須參加省財政廳統一組織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人員,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可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
2、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
考試通過人員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點擊左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過人員申報信息”-->輸入身份證號、姓名-->根據系統提示,輸入有關信息-->確認無誤,打印表格-->在5個工作日后,規定成績有效期內,由本人帶齊所填表格,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證件照三張。具備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申請人,還需持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注冊備案登記表》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相應的財政管理部門辦理。
二、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
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會計從業資格注冊備案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相應的財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持證人員在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自離開原單位之日起90日內,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調入單位蓋章的《會計從業資格注冊離崗備案表》,持調入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注冊變更登記。
三、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及調入單位蓋章《會計從業資格注冊離崗備案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及時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上述所有證件向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持證人員因戶口變更需辦理調轉手續的,應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及時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戶口本,及時向戶口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以上各種表格可以直接從該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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