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區)招辦(中招辦):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建設的通知(鄂教基)[2011]1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3年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錄取工作,確保招生錄取任務順利完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與范圍
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2013年面向全省招生40人(含女生10名)。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下達,列入全省招生計劃范圍。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對象為應屆初中畢業生,要求學習成績優秀,身體條件達標(身體條件要求詳見附件一《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自薦條件》)。
三、工作安排
(一)報名
有報名意愿且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經家長(監護人)同意后,填寫《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考生報名表》(附件二),經所在初中學校審核同意,由學校統一將報名表于2013年3月5日前上交到各市(州、林區)招辦。
(二)初檢
初檢于2013年3月15日前進行,由各市(州、林區)招辦負責,空軍預警學院參與和協助。初檢主要依據《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自薦條件》,對報名學生身體條件、學習成績、現實表現等各方面進行審查。各市(州、林區)招辦將初檢合格擬推薦參加復檢的名單于3月15日報省招辦。
(三)復檢
復檢于2013年3月20日前進行,由廣州軍區空軍招飛選拔中心負責,
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協助。復檢主要參照空軍招飛標準條件,組織初檢合格學生參加文化測試、體檢和心理測試,復檢合格的學生可以參加政審。
(四)政審
政審于復檢結束后進行,由空軍預警學院負責。空軍預警學院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對復檢合格的學生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合格的學生具備預錄取資格。
(五)錄取
空軍預警學院將預錄取名單上報空軍同意后提交省招辦。省招辦將預錄取名單發放給學生所在市(州、林區)招辦(中招辦)。
市(州、林區)招辦(中招辦)根據本區域招生工作安排為這些學生按期辦理錄取手續,并于8月底前將錄取數據報送至省招辦。辦理了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錄取手續的學生不能被錄取到其他學校。
四、工作要求
做好空軍武漢少年飛行軍校招生工作,對加強空軍建設、保障國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招生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政策宣傳,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要嚴格程序、嚴把標準,認真做好初檢工作,確保生源質量;各初中學校要貫徹落實我省文件精神,積極動員和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踴躍報名、參檢;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要積極協助地方招生部門和初中學校做好宣傳、報名、體檢等工作,保障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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