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學習目標
1.識記教學和教學過程的概念;
2.理解教學的意義、任務和教學過程的特點;
3.運用關于教學過程的理論分析具體的教育現象。
6.2 核心內容綱要
一、教學的意義與任務
1.教學的概念
教學是教育目的規范下的,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教育活動。
2.教學的意義
(1)教學是傳授系統知識、促進學生發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2)教學是進行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實現培養目標的基本途徑
(3)教學是學校工作的中心環節,學校工作必須堅持以教學為主
3.小學教學的任務
(1)引導學生掌握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2)發展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
(3)發展學生體力,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
(4)培養小學生高尚的審美情趣,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學的世界觀基礎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二、教學過程
1.教學過程的概念
(1)教學過程是教師根據一定的社會要求和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指導學生有目的地、有計劃地掌握系統的文化科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同時身心獲得一定的發展,形成一定思想品德的過程。
(2)教學過程的本質
①教學過程主要是一種認識過程;
②教學過程是一種特殊的認識過程。
2.教學過程的特點
(1)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相結合
①學生認識的主要任務是學習間接經驗;
②學生學習間接經驗要以直接經驗為基礎。
(2)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
①掌握知識是發展智力的基礎;
②防止單純抓知識教學或只重能力發展的片面性。
(3)掌握知識與提高思想相結合
①學生思想的提高以知識為基礎;
②學生思想的提高又推動他們積極地學習知識;
③在教學中要防止兩種偏向。
(4)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動性相結合
①承認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處于組織者的地位,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
②承認學生作為學習主體的地位,充分發揮學生參與教學的主體能動性;
③建立合作、友愛、民主平等的師生交往關系。
3.教學過程的結構
(1)教學過程結構的概念
教學過程結構指教學進程的基本階段。
(2)學生認識的不同階段
①引起學習動機;
②領會知識;
③鞏固知識;
④運用知識;
⑤檢查知識(包括技能與各種認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