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測評選拔實施方案》制訂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
1、成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工作組。由專業所在的教學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組成,系主任任組長,為自主招生專業的第一責任人。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專業綜合素質測試方案等具體組織工作。
2、成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每個考評組設組長一名,成員4-6名,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成立。考評組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負責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工作。
二、測試目標
綜合素質測試目標是測試學生以下幾個方面的素質與能力:
1.表達能力:測試考生基本的漢語口語運用能力,包括語言表達的邏輯性、層次性、簡潔性和準確性。
2.應變能力:測試考生面對突發事件,能否迅速地作出反應,尋求合適的方法,使妥善解決問題的能力。
3.創新能力:測試考生發現新問題、產生新思路、提出新觀點和找出新辦法的能力。
4.從業基本素質: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本專業相關崗位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形象和氣質條件。
三、測試形式與時間
測試形式為面試。綜合素質測試時間:4月13日下午。
具體測試時間見考前公告或準考證。
四、測試組織
面試設置測試區和候考區。該專業考生準時到候考區集中,由工作人員對考生進行分組和確定測試順序。未進行測試的考生在候考區等候,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次進入候考區。測試區設專人值守,除專家組成員、紀委監督人員和工作人員外,嚴禁其他無關人員出入。
五、測試內容
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內容:
1.形體指標。主要對考生的身高、體重等身體形態指標進行測量。
2.儀態儀表。主要對考生的形象氣質、舉止姿態等進行觀察和測評。
3.語言表達。主要對考生的口頭表達和人際交流能力進行測評,包括發音吐字是否準確、清晰,內容表達是否清楚、有條理,與他人溝通交流是否自然、流暢、富有感染力等。
除了專家根據試題庫的試題(原則上不少于三題)對考生進行測試外,還可以根據考生的答題情況隨機出題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但進行隨機測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必須與測試的內容有關聯;
②不能出現常識性錯誤或前后題自相矛盾;
③不重復出題;
④不同時爭搶出題。
六、評分標準與評分方式
面試滿分100分。其中,形體指標30分,儀態儀表30分,口頭表達40分。
面試成績由所有參加考評的專家組成員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獨立評分,在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如果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評分結果,則只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評分結果不解釋。
七、測試監督
考試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人員不得干擾考評組正常的考評工作,不對考評結果發表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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