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2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49號)規定,特制訂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招生章程。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4年單考單招考試資格的考生,且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二)身體條件滿足專業要求的中職畢業生。
(三)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浙江省戶籍應屆中職畢業生。
二、報名方式
(一)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職學校申請填寫《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中學對其進行審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向我院報送加蓋中學校公章的學生情況材料。
(二)材料遞交:現場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登記表:經中學及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審核并蓋章的《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
2.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必須加蓋中學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
4.《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
(三)考生所交相關證件的原件當場退還,其它材料不退還。
(四)地址: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正德樓119室),郵編325035。
(五)咨詢方式:
1.現場咨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正德樓119室
2.網絡咨詢:http://zs.wzvtc.cn
3.電話咨詢:0577-86680020
三、審核辦法
學院根據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的報名條件,組織審核。凡審核合格的,名單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布。
四、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凡被我院免試升學的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信息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并在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錄取到相關專業或相近專業學習,并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錄取考生不需參加高職單考單招考試。
五、違規處理與招生監督
(一)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討論決定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學院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生及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六、本章程由溫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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