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試[2013]49號)文件精神,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統考工作由西藏大學承擔,加試工作已經圓滿結束,現進行藝術類統考成績(見附件)公布。經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研究決定,劃成績合格考生具體方案如下:
1、參加我區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考生本科考試科目中兩門成績單科不低于60分且總分180分以上(含180分)為合格;
2、參加我區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考生專科考試科目中兩門成績單科不低于50分且總分160分以上(含160分)為合格;
3、參加我區音樂類統考考生,按初試后進入音樂類四個專業方向(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復試的人數的85%(包含85%)單獨劃定合格,合格分數線如下:
(1)音樂學[師范] 119分
(2)音樂表演[聲樂] 60分
(3)音樂表演[器樂] 68分
(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87分
4、參加我區舞蹈類統考考生,按初試后進入復試的人數的85%(包含85%)劃定合格,合格分數線122分。
5、劃為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可參加區內外高等學校藝術類校考,不作為高等學校錄取憑證,合格考生還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時考生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藝術類專業相應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加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6、成績合格考生證書到報名所在地(市)招生辦領取。
附件
1、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美術與設計學類成績
2、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舞蹈學類復試成績
3、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音樂表演(器樂)復試成績
4、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音樂表演(聲樂)復試成績
5、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音樂學(師范)復試成績
6、 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復試成績
詳情請參考:http://www.xzzsks.com.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363
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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