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意見》(教高〔2006〕14號)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文件精神,特制定2013年黑龍江省高職(專科)院校單獨招生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的領導下,各單獨招生高職(專科)院校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組建命題、考試、評卷等相關工作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精細管理,規范操作。各招生院校須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紀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規范、公平、公正實施,推進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素質教育的實施。
各院校的單獨招生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文本、加蓋公章)于考生報名前上報省招考辦批準備案。
二、招生院校和招生計劃
(一)招生院校。2013年高職單獨招生院校共13所:黑龍江建筑職業學院、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大慶職業學院、黑龍江職業學院、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哈爾濱華夏計算機職業技術學院、黑龍江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雞西大學、鶴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黑龍江煤炭職業技術學院、佳木斯職業學院。
(二)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下達,考生報名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專業設置應是教學資源優秀、特色明顯、就業率較高、吸引力強的重點建設專業,報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三、 報名
(一)招生章程。招生院校制定的招生章程須報省教育廳主管處室和省招考辦審定后向社會公布。主要內容包括:院校全稱、辦學地址、專業情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文化課及專業課考試內容、錄取標準和程序、加分錄取條件(包括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學費標準、考生咨詢的渠道等。
(二)報名條件。符合《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辦普招〔2012〕9號)文件中有關條件,又符合招生院校規定的相關條件(見招生院校的單獨招生章程)的考生,方可參加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報名。
(三)報名時間。2013年3月5日-3月12日。
(四)報名方法。考生須持《戶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招考辦報名。各招生院校也可在3月5日前自行組織生源,經我辦批準后在報名時期內到縣(市、區)招考辦集體報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所院校,不得兼報。
(五)資格審核。集體報名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和受理報名的招考辦共同負責資格審核。單獨報名的考生由縣(市、區)招考辦負責審核。本著“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經審核合格考生,省招考辦統一編排考場后下發到招生院校,院校負責打印準考證發放給考生。
(六)報名費。報名時交納報名費150元。各招生院校的技能考試和面試費須嚴格執行物價局下發文件中的收費規定,于報名前向社會公布。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2013年4月13日-14日。
(二)考試內容。高職、專科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內容包括文化課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文化課考試不少于兩科,專業考試內容根據招生院校的培養需求設置(須在招生章程中說明)。各院校于4月8日將考試科目時間安排上報省招考辦。
(三)組織實施。招收煤炭企業優秀青年的院校由省招考辦組織聯合命題考試。其余院校可采取單獨命題考試或聯合組織命題考試的方式。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考試應遵循公平、科學、嚴格安全的原則。命題、制卷、試卷保管、考試組織、評卷管理等工作依照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各院校于5月1日前將考生成績庫(DBF格式)、考卷掃描信息上報省招考辦普招處。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各招生院校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校的單獨招生工作。省招考辦監督招生院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并提供相關的信息和服務。
(二)錄取程序。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確定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的照顧加分政策,要遵照普通高考的有關規定執行。錄取要以招生章程規定的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并在院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各專業錄取原則和錄取最低分。5月15日-17日向省招考辦上報擬錄取考生名單,經我辦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凡被單獨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錄取。
(三)入學審查。單招院校應在入學報到時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身份審查,核對新生本人與電子檔案照片及身份證照片的一致性。如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應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書面上報省招考辦普招處。
六、工作要求
我省高職(專科)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須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各項規定和政策。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從嚴管理、規范操作,對違紀作弊的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嚴肅處理,確保我省高職(專科)院校單招工作公平、安全和秩序,確保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貫徹實施。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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