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到候考室報到。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候考、抽簽的,視為棄權。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報到后,應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關閉后連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
三、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不同職位分組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四、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應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
五、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考官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提問回答,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否則,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成績。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題(所需時間占用本人答題時間)。
六、面試完畢,考生領回交由工作人員保管的本人物品后,可前往1樓候分處候分或自行離開,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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