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
1、運動訓練專業可按本辦法進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有:北京體育大學、上海體育學院、武漢體育學院、西安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沈陽體育學院、首都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河北體育學院、吉林體育學院、哈爾濱體育學院、南京體育學院、山東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北京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大學、中北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大連大學、渤海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北華大學、長春師范學院、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江蘇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寧波大學、紹興文理學院、安徽師范大學、合肥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集美大學、華東交通大學、南昌大學、江西師范大學、井岡山大學、贛南師范學院、宜春學院、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理工大學、煙臺大學、聊城大學、曲阜師范大學、河南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洛陽師范學院、南陽師范學院、黃河科技學院、華中師范大學、江漢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衡陽師范學院、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嘉應學院、廣西師范大學、海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陜西理工學院、西北師范大學、天水師范學院、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石河子大學等共86所。
2、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可按本辦法進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有:北京體育大學、上海體育學院、武漢體育學院、西安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沈陽體育學院、首都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河北體育學院、吉林體育學院、哈爾濱體育學院、南京體育學院、山東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晉中學院、沈陽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杭州師范學院、集美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魯東大學、阜陽師范學院、菏澤學院、河南大學、鄭州大學、河南理工大學、洛陽師范學院、黃河科技學院、商丘師范學院、吉首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海南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學院共46所。
二、招生項目
1、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項目:田徑、足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手球、壘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樣游泳、水球、賽艇、皮劃艇、帆船、帆板、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技巧、舉重、柔道、跆拳道、拳擊、古典摔跤、自由摔跤、中國式摔跤、現代五項、鐵人三項、自行車、馬術、擊劍、射擊、射箭、高爾夫球、橄欖球、滑冰、花樣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臺滑雪、自由式滑雪、單板滑雪、冰球、冰壺、冬季兩項、圍棋、國際象棋、高山救援、滑水、摩托艇、蹼泳。
2、普通高等學校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項目:武術套路、散打。
三、招生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須填寫《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學習履歷表》。
4、具備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所列項目的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資格,報名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信息為準。
5、身體健康。
四、報名
1、考生必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縣(區)招辦組織的高考報名。
2、考生依據各招生院校章程要求進行考試報名,冬季項目報名工作應當于1月15日前結束,其他項目的報名工作于3月31日前結束。
五、招生考試時間
1、文化考試時間:
時間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5月10日 | 語文 | 數學 |
5月11日 | 政治 | 英語 |
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冬季項目考試時間,春節假日后至3月31日,其他項目4月1日至5月9日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六、招生錄取辦法
1、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招生主要實行以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命題、試卷評閱和成績公布。招生院校按照要求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組織實施。體育專項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2、符合國家體育總局等六部委《關于進一步作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免試條件的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普通高等學校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學習的,必須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要求履行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相關手續。
3、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各招生院校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報院校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后執行。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30分;具備運動健將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50分。
4、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及文化課考試成績(30%),進行綜合評價,按照項目擇優錄取。
5、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則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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