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哪些報考天津事業單位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辦理時間、地點:在繳費期間內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報名大廳(和平區唐山道18號)現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