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青年職業學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華南團校,是一所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有60多年辦學歷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隸屬于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的事業單位。學院主要職能是承擔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和成人學歷教育,共青團干部和青少年培訓教育,開展青少年、志愿服務和高職教育研究,開展學術交流和教育合作等。學院現有廣州市天河校區、白云校區兩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501畝,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學院事業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向社會誠聘優秀人才,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人員30人,其中27名專業技術崗人員(含教師崗18名),3名管理崗人員。招聘崗位詳見《廣東青年職業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思想政治素質較好,團隊合作意識較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全日制大學以上學歷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28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年齡計算及相關職稱證書獲得計算時間截至2014年3月28日;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受開除處分未滿五年以及受其它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涉嫌違法犯罪或者違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核撥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
2014年3月28日—2014年3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須附照片)和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有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發送到我院公開招聘工作郵箱(qgyzzb@126.com),并在郵件主題及附件注明“招聘崗位代碼+姓名”,如“99401+張山”。我院在收到報名材料后,將回復郵件確認報名成功。如應聘人員在報名后3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回復郵件,須聯系我院組織人事處進行咨詢。
(三)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崗位。報名截止后,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5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應聘人員的學歷證書專業名稱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不接受相近專業人員報考。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依法進行處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聯系電話:020-36670688
地 址: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鎮廣東青年職業學院
郵政編碼:510550
電子郵箱:qgyzzb@126.com
(五)資格初審:
我院組織人事處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應聘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人員名單,考生準考證號,考場安排等信息將在廣東共青團網、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網公布。
初審通過人員按照網站公告通知,本人自行下載準考證模板,完善本人準考證號、考場等信息,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與身份證共同作為筆試、面試、體檢環節的憑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與上述環節。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作答形式,主要測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筆試嚴格執行公開招聘考試紀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績和應聘資格。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初定于4月26日下午舉行,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3.筆試成績和查分。筆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筆試成績在廣東共青團網、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網公布。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以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下載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附件3),送我院組織人事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一次。查分的范圍限于:(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我院組織人事處收到查分申請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成績的,我院將更改公布的成績,并通知因成績更改受到影響的考生。
4.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管理崗按照1:3的比例,專業技術崗(含教師崗)按1:5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人選,不足入圍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環節后,筆試成績合格進入面試環節考生參加復審。參加復審考生按指定時間到我院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材料包括:(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1份;(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或勞動合同、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須提供學歷認證);(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與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
復審不通過的人選,不能參加面試。面試人選及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復審結束后在廣東共青團網、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采用兩種方式進行,教師崗采用試講方式,其他專業技術崗和管理崗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工作能力。
2.面試組織。考生須憑身份證原件與準考證在面試前30分鐘到達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考生需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面試成績。面試總分100分,教師崗面試成績=試講成績;其他專業技術崗與管理崗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三)考試綜合成績與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專業技術崗(含教師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管理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根據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并于面試結束后在廣東共青團網、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網公布名單。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有關要求進行,由我院統一組織,費用由我院負責承擔。體檢人員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對于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體檢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察
考察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
(三)遞補事宜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在公示時將專門說明。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共青團網、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我院按有關規定報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放棄聘用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均可依次遞補。
七、有關情況說明
本招聘公告由廣東青年職業學院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團省委直屬機關紀委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20-87185629。
廣東青年職業學院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1、附件1:廣東青年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2、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附件3:考生查分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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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考生查分登記表》來源于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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