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龍崗大隊的工作效率,加強交通管理和組織,使龍崗轄區道路交通秩序能得到較好的管控,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條件
(一)招聘名額:交通協管員18人。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紀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4、具有深圳戶籍的需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市外戶籍人員如配偶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可視為本市戶籍人員報名;
5、非深圳戶籍的,需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組織協調、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能夠熟練運用電腦;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但有下列情況者。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在交通協管員系統工作過被辭退、開除的人員,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三年內;
(3)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考試方式進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龍崗中心城愛心路9號龍崗交警大隊104辦公室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三)報名人員需提交以下資料: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一寸免冠彩照兩張;4、龍崗交警大隊交通協管員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1)。
四、考試
如報名人數超過招錄人數3倍時,則先進行筆試,再面試;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招錄人數3倍時,則組織直接面試。
(一)筆試由龍崗交警大隊和區屬人才機構(深圳市優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聯合組織,筆試分數合格線由龍崗交警大隊根據考試情況統一劃定。
由龍崗交警大隊審查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
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二)面試
考生筆試成績合格方可參加面試。依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根據擬聘用名額的1:3倍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地點和時間由龍崗交警大隊自行確定及通知。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合成考試總成績。依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最終聘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標準參照深圳市招調工體檢標準進行,費用自理。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被錄用資格。
總成績合格但未被錄取的人員信息將錄入人才備選庫,根據龍崗交警大隊協管隊伍流動性大的實際情況,日后每月有人員離職,龍崗交警大隊將直接從人才備選庫人員中予以補錄,報區人力資源局辦理入職備案。
五、相關說明
(一)交通協管員工資待遇
交通協管員的工資按龍崗交警大隊協管員崗位分類及薪酬標準執行(五險一金,包吃住),其他按照龍崗區及龍崗大隊有關規定執行。
(二)用工管理
新聘用的交通協管員與區屬人才機構(深圳市優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根據相關法律及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實行派遣管理。)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龍崗大隊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報名資料》來源于龍崗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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