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1.素描
a.考試內容:人像(工具限黑色鉛筆、炭筆、橡皮)
b.考察目的: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能力,對形體的結構、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表現能力。
c.考試時間: 2小時
d.科目分值: 100分
e.紙張要求: 8開
2.色彩
a.考試內容:靜物(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b.考察目的: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色彩感知能力,對形體的色調、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塑造能力。
c.考試時間: 2小時
d.科目分值: 100分
e.紙張要求: 8開
3.創意基礎
a.考試內容:給定主題創作(不得使用油畫顏料)
b.考察目的: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理解、想象和主題創意表現能力。
c.考試時間: 2小時
d.科目分值: 100分
e.紙張要求: 8開
二、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入場,按要求張貼條形碼并檢查與準考證號是否相符;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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