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響樂團是廣東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為:演奏國內外經典交響樂作品和優秀的新創作曲目;進行交響樂及室內樂民族化的探索與實踐。根據國家和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我團決定公開招聘交響樂演奏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對象 | 專業要求及代碼 | 學歷、學位要求 |
交響樂演奏員(專業技術崗) | 1 | 社會人員 | 音樂表演(弦樂130201) | 本科(學士)及以上 |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報名
1、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思想品德良好,無犯罪記錄。
(2)應聘以上崗位的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社會人員,并取得相應學位。
(3)報考年齡要求:本科(學士)的,中級職稱及以下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并具有中級職稱、副高職稱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4年6月30日。
(4)具有良好音樂專業知識,熱愛交響樂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精神;儀表端莊,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適應崗位工作的特點和要求。
2、報名方式:
采用郵寄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可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t.gov.cn/)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個人簡歷(含聯系方式)、學位學歷證書、學位學歷鑒定證明、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郵寄到廣州交響樂團人事部或本人攜帶以上材料到我團人事部報名。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二沙島海山街1號廣州交響樂團人事部
郵編:510105
聯系人:陳先生,電話:37583550
3、報名時間:
2014年5月6日至5月8日。
資格審查
我團將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將以電話方式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到我團人事部進行資格復審及領取準考證。復審時須提供:(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2)身份證、戶口本原件;(3)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4)學位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原件;(5)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6)屬留學回國人員應攜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鑒定證明;(7)獲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試
考試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文執行。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考試方式:現場演奏。考試內容為演奏指定交響樂片段曲目、自選曲目以及視奏。評分標準:考試總分按照100分計算,演奏指定交響樂片段曲目占總分的50%,演奏自選曲目占總分的30%,視奏占總分的20%,總分低于60分不予錄用。我團將成立考試小組負責對考試進行評分,考試小組由相關專業的專家或單位領導組成,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考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考試時間: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考試地點:廣州市越秀區二沙島海山街1號廣州交響樂團。
應聘者必須于考試前半小時持身份證及準考證到達面試現場候考,否則按棄考處理。
體檢
考試結束后,我團根據擬聘人數和達到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政審考察
我團將成立公招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六) 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考察合格者經我團招聘工作組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將在同崗位考生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我團將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時未出具相關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條件。
(二)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及成績,如已簽訂了聘用合同視為無效。
(三)本公告及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都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和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發布。
廣州交響樂團
2014年4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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