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廣東考古事業發展,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的相關規定,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決定公開招聘2014年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成立于1990年,是廣東省文化廳直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本省地上、地下、水下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保護、研究及古建筑修繕、測繪、保護、研究等工作。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應聘人員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本單位2014年擬招聘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應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院)校的應屆畢業生(包括暫緩就業的);應聘人員須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資歷和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崗位、人數及有關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對象 | 專業要求及代碼 | 學歷學位 | 備注 |
水下考古 | 1 | 應屆(含暫緩就業) | 考古學(060103) | 本科(學士)及以上 | 專業技術崗位 |
古建筑保護與研究 | 1 | 考古學(文物建筑方向)(060103)、建筑學(082801)或城市規劃(082802)或歷史建筑保護工程(082801) |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6日至5月8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或郵寄報名兩種方式。有意應聘者,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請將個人簡歷、學歷、學位、外語水平證書等掃描件一并發送到電子郵箱地址:gdskgs@126.com;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姓名”(注:將個人證件照掃到報名表的右上角“貼相片”處,發郵件后收到回復為有效)。郵寄地址:廣州市水蔭四橫路32-34號大院演音大樓B座8樓801室;郵編:510075。
(三)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資格的初審,初審合格者我單位將采取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方式通知報名者。
(四)現場資格復審校驗材料:
(1)所有的應聘人員需提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表格可在本所網站下載www.gdkaogu.com)、《個人簡歷》各一份;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3)身份證及復印件;
(4)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的《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各原件及復印件;
(6)省教育廳的學歷和學位鑒定書;
(7)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9)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10)在國外(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和留學人員回國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者即現場發放準考證。
(五)報考要求:每位考生僅限報考本單位的1個職位,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 開考條件: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達到該比例,不能開考。
七、考試
考試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文執行。考試方式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
(一) 筆試
1. 筆試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專業理論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3.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憑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5.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占總成績的60%。
6.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hrss.gd.gov.cn/)、廣東省文化公眾網站(http://www.gdwht.gov.cn/)、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網站(www.gdkaogu.com)公布。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如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招考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內容:面試統一命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邏輯思維能力、運用相關專業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5.憑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6.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占總成績的40%。
7.面試評委會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
8.獲得面試資格的社會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面試開考前30分鐘現場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凡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抽簽的或抽簽但未能參加面試者視為棄權,面試期間全程對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面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宣布考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數)。綜合分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八、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二)考察: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進行綜合考核,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精神,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
(三)公示:確定擬聘人選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廣東省文化公眾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應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依次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十、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 應屆畢業生是指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對未能按時畢業和取得學位者,所簽聘用協議將自動失效。
(二)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并與《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署協議無效并取消聘用資格。
(三)擬聘人員在辦理手續期間,未能按規定提供有效證明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凡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條件的考生請在考試前出示有關證明文件。
(五)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地址:廣州市水蔭四橫路32-34號演音大樓B座8樓。可乘192路、78路、6路、547路公交車到水蔭橫路站下車即到。聯系人:陳軍鷹,咨詢電話:87048880/87048890。
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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