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2013年起陶瓷藝術設計專業按照陶瓷設計、陶藝、陶瓷藝術與工程三個目標培養方案進行統一招生、分班培養。畢業證均按照“陶瓷藝術設計”專業名稱發放。
2、學生填報志愿前可在學校網站查看專業簡介、各培養目標招生人數等。
3、學生入校報到后,要求填寫分班選擇志愿,優先滿足學生第一選擇。在各班人數不平衡的情況下,由考生所在分院組織專業考試,根據考生專業水平及所選班級志愿由分院進行調劑確定分班方案。
4、陶瓷藝術設計專業分班培養參考人數
培養目標名稱 | 人數 | 學制 |
陶瓷藝術與工程 | 46 | 本科四年 |
陶瓷藝術(陶藝) | 96 | |
陶瓷設計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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