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區社會建設局2014年2月公開招聘普通雇員面試及體檢工作已結束,根據《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擬聘用彭妙華、陸春雨、陳苑媚、周秋嫻等4人為光明新區社會建設局普通雇員,現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如下:
序號 | 崗位名稱 | 姓名 | 準考證號 | 體檢結果 | 復審結果 | 考核結果 | 備注 |
1 | 僑務工作輔助人員 | 郭江峰 | 20142101 | / | / | / | 該考生放棄資格 |
2 | 勞動爭議調解輔助人員 | 彭妙華 | 20142203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3 | 慈善工作輔助人員 | 陸春雨 | 20142301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4 | 勞務派遣許可工作輔助人員 | 陳苑媚 | 20142401 | / | 合格 | 合格 | 該考生的體檢結論及建議為:“因孕期不能提供X線檢查結果,其他項目檢查結果未見異常,建議一年后提供X線檢查結果(生育后)”。 |
5 | 勞動爭議調解員 | 周秋嫻 | 20142501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時間為201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人才人事科(地址:光明新區光明大道光明新區管委會大樓612辦公室,郵編:518107,聯系電話:88211713)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反饋,調查屬實并影響聘用的,取消擬聘用人資格。
光明新區社會建設局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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