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聚改變時代的力量,2010讓我們繼續打拼
2010年01月01日 張鐵
過去的一年,如果你曾為氣勢恢宏的閱兵感動而向朋友發個短信抒懷,如果你曾在博客里用上“躲貓貓”、“開胸驗肺”這樣的新詞,如果你曾在電視、報紙上看到“牽尸要價”的照片而倍感震驚……那么,你就已經參與到了這個偉大時代的變革之中。正是因為無數個“你”,一種新的力量在這一年生長,2009,因而有了別樣的色彩和內蘊。
年底,各種統計數據公布,“V”型的曲線,讓人看到整個中國“打拼”的力量。意味深長的是,美國《時代》周刊評選的年度人物中,中國工人作為唯一一個上榜群體,位列第二。正如該刊評價:中國經濟順利“保八”,并帶領世界走向經濟復蘇,這些功勞首先要歸功于中國千千萬萬勤勞堅韌的普通工人。
同樣,過去一年,在時代發展的每一次脈動中,在社會進步的每一個腳步里,我們都能看到一個越來越清晰的身影:千千萬萬的普通民眾,千千萬萬的中國公民。不是嗎?從年初的“躲貓貓事件”,到年中的“鄧玉嬌事件”、“石首事件”,再到“天價煙局長”、“釣魚執法”……成千上萬公民的聲音,匯成一條湍急的河流,沖刷著每一個公共事件。不是嗎?從經濟的觸底反彈到盛大的國慶慶典,從“響徹”全年的官員“雷語”到大小屏幕上《潛伏》《蝸居》《三槍》引發的爭論……成千上萬公民的參與,匯成一股強大的推力,推動事件解決,推動思想澄清,推動時代的慨然強行。
這一年,我們也可能曾看不清自己的力量;這一年,我們也或許曾迷失方向。當唐福珍在樓頂上引燃自己時,我們曾憤怒;當拾金不昧的老太站上被告席時,我們曾迷?!敗恫疬w條例》在各方努力下將告別歷史,當拾荒老人歸還巨款卻借錢買早餐,我們更會滿懷欣慰、滿懷信心。就是這樣的時代,就是這樣的一年,無數你我一樣的普通人,思索著,行動著,努力適應和改變這個時代。
一個人的力量或許微小,但無數人的力量相加,就能改變這個時代。過去一年,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了這點。對公共事務持續的興趣,對公共利益持續的敏感,對公共責任持續的擔當,疊加起越來越大的力量。這些,正是公民的力量。
在無數個你我的共同努力下,改變悄然啟動。我們看到,過去一年,公眾與公共權力之間,一種良性互動在萌生。唐福珍用自焚的極端表達,引來廣泛關注,網絡的熱議、媒體的討論、學界的發言,推動相關職能部門重訂《拆遷條例》。“開胸驗肺”挑戰“工傷條例”,“斷指求證”迎來認錯道歉,“雷語”驚人后是問責和徹查。
新的一年,我們期待:公眾的力量,成為民主政治的“試煉”,為社會和時代的遞進,開辟新的切入點。公共權力更開放和暢通的意見渠道,公民群體更負責任的公共參與,表達與反饋的良性互動中,中國能一步步走近公民社會。
你我的力量,有時也會變成一股暴烈的洪流,在沖刷時,也沖毀,在激蕩時,也動蕩。中國社科院2010年“社會藍皮書”分析:網絡非理性情緒有滋長之勢。一個事件發生,上億網民“圍觀”,在沒有束縛的情緒場中,非理性和過于主觀的聲音,確實容易占到上風?!伴_胸驗肺”、“斷指求證”……每一個個案,都有悲憤與失望。但如果極端化成為常態,不僅會使正常的民意表達失效,而且會讓整個表達體系,失去“預警”功能,成為一個底限。
新的一年,我們期待:謹記康德所說“要有勇氣運用自己的理智”,正視我們的力量,既要激情呼吁,更要冷峻思考、理性表達。讓“理智的運用”,成為我們力量新的增長點。
“讓我們一起繼續來打拼!”“打拼”,因胡主席的話,成為2009年的熱詞。2010,也讓我們一起繼續來打拼,為了自身的權利,也為了一個更好、更善的國家和社會。
反腐敗,關鍵是如何保障權利監督權力
2010年01月02日 夏 韋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201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既講反腐敗成績,更講嚴峻形勢,要求“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預防腐敗”。
不久前,十七屆四中全會在強調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時,用了“堅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這“四嚴”,并要求“嚴肅黨的紀律”??梢姡瑥膰乐吸h、反腐倡廉,嚴格監督至關重要。
執政黨最大的危險是腐敗。縱觀許多腐敗案件的發生,都與對權力制約和監督不夠甚至缺席有關。一些官員貪污腐化的背后,是對國家利益的大肆侵吞,對群眾權利的恣意剝奪。而在腐敗問題頻發的地方,內部監督往往形同虛設,外部監督由于種種原因,難以發揮應有作用,以致腐敗分子大行其道。
權力的瘋狂,既由于監督的無力,也因為權利的孱弱。這也啟示我們,加強對腐敗的監督,不僅要重視體制內的監督,更要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讓人民群眾用自己的權利來監督公權力。
如果說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與紀檢監督是通過“權力監督權力”的話,那么,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動員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指向的就是“以權利監督權力”。換言之,在強化自上而下、左右制約監督的同時,還要加強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只有這樣,才能構成完整的監督鏈條,也才能形成監督的強大合力,才能避免“上級監督太遠,下級監督太險,同級監督太軟”的現實痼疾。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的監督也是最無私無畏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顯示,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線索80%來自群眾舉報。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人民群眾監督的有效性,以及更加重視并保障人民群眾監督的必要性。
這些年來,不管是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群眾的“監督權”,還是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嚴格監督”;不管是各種舉報渠道的開通,還是強調重視網絡舉報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都顯示了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中,群眾舉報、群眾監督的分量在加重。但真正要把群眾舉報落在實處,還需要觀念的革新和措施的配套。比如,如何保證群眾檢舉舉報有著落,如何將這些舉報轉化為體制內的行動,如何有效保護舉報人,使之免遭打擊報復,如何對舉報不吹毛求疵,而保持一種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
總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監督權, 對于反腐倡廉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苯裉炜磥?,這句話依然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讓黨務公開的窗口亮堂起來
2010年01月04日 馬國英
黨務信息及時公開、準確傳遞,不僅是滿足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需要,也體現了一個現代政黨的價值追求
“推進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將是2010年新聞發布制度建設和新聞發布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009年最后一場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新聞辦負責人這樣表示。
從1983年國家部委設立新聞發言人,到今天推進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促使黨務信息及時公開、準確傳遞,這不僅是滿足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需要,也體現了一個現代政黨的價值追求。
中國共產黨在政治體系中居于領導核心。各級黨委履行統籌大局、決策部署、改革發展等方面職責,行使的權力重要,肩負的責任重大。如何確保權力的性質、規范權力的行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至關重要。而新聞發言人制度,無疑是公開的一個重要途徑。因此,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因此,長沙、南京等地已開始“試水”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
與施行20多年的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相比,處于起步階段的黨委新聞發布需要全方位的制度健全。比如,如何與政府新聞發布相互銜接?如何體現職能分工、突出黨務特色?如何加強信息發布的統籌協調,既防止相互推諉、“沉默是金”,又避免政出多門、各唱各調?這些都需要建立細致的程序和反饋機制。
也應該明確,新聞發言人是黨務公開的一個重要窗口,但絕對不是黨務公開的全部。在重視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的同時,要防止一種現象出現——就是開了黨委新聞發言人這扇“窗”,相關部門卻關了“門”。比如,一些部門和地方的發言人名單一公布,并無后續,發言人不發言;有的強調“只有新聞發言人才能對外”,以此作為拒絕媒體采訪的盾牌,而新聞發言人再度壟斷信息,設置公開障礙……這些傾向,無疑與建立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初衷相悖。
建立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現了我們黨推進黨務公開、發展民主政治的堅定決心。對于黨委新聞發言人而言,制度之樹要結出實踐之果,還需要得到黨委部門的全方位協助和配合。我們相信,有政策推動,有制度支撐,在邁出第一步后,黨委新聞發布的探索、黨務公開的實踐,一定能接著走好第二步、第三步……
人民時評:遏制事故,賠償高不如板子找對人、打疼屁股 2010年01月05日 李德民
人生寶貴,人命無價。本文提出一條人命值多少錢的問題極其殘酷,按說是不該問的。但面對社會現實,面對亡靈,面對死者悲痛欲絕的親屬,也面對一起起仍在發生的殺人奪命之事,又不得不提出這個殘酷卻實際的問題?,F實告訴人們,在發生煤礦事故、醫療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校園踩踏等災難之后,做善后工作時,平息民憤時,撫恤賠償、安慰親屬,都以金錢作為主要善后方式。
以礦難為例,前些年每人賠償是兩三萬元,近幾年提高到二十余萬元,而前不久發生的黑龍江鶴崗新興煤礦礦難,108個礦工罹難、湖南湘鄉育才中學踩踏事件8個學生罹難,賠償金額已達三十余萬元??梢灶A測未來,賠償金額有望逐步走高,三五年后一條人命具體賠多少萬元現在雖然難說,但肯定要高于三十萬元吧。
賠償是必須的。筆者相信賠償金還會增加,也希望賠償金不斷增加。但話說回來,設身處地站在死難者親屬的立場想一想,即便賠人家金山銀山,也換不回來他們失去的親人,也難以平復他們的心靈創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只有一個父親母親,一般來說,也只有一個配偶和子女。生命是沒法彌補的,親人是沒法替代的。人死不能復生,死者的親人終生也難以走出那幽幽陰影,承受著無盡的悲痛。
死人的事無論如何是難以完全避免的,但爭取死人少一些,則是應該也完全能夠做到的。安全第一,人命關天,這也是硬道理。很可惜,我國發生的煤礦、交通等事故,死亡率還是相當高的,有的一次事故就死幾十人、幾百人,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在沉痛吸取教訓時,在精心善后時,在媒體熱炒時,有人總是從社會制度、體制和機制找問題。當然可以從這些方面找問題,但不必鉆 “牛角尖”,搞“唯制度論”,不能把一切都歸咎于制度。要知道,我國的社會制度建立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基礎上,建立在科學發展的基礎上,制度有待完善,規章有待健全。要看到的是,各地區、各單位和部門雖說都建立有嚴格的安全生產、分工負責以及追究制度,煤礦、車站、碼頭、學校、醫院都有明文規定,嚴肅的文件傳達于會議,醒目標語貼在墻上,領導講話振振有詞,各類檢查層出不窮,但事故照出,這原因到底何在?
原因林林總總,可以找出許多,但筆者以為,打板子找不著屁股,打屁股打不痛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把諸多事故發生之后有關責任人特別是有關領導受懲處的情況開個清單,人們將清楚地看到,有些出了事故包括很大的事故,責任人未必會為此被嚴懲,有的官照樣做,像沒事人一樣。
要明確的是,對責任人特別是對瀆職、玩忽職守者的仁慈,就是對死難者及其親人的殘忍,也是事故頻發、死人不斷的一個重要原因。出事之后,必須找到該挨打的,并把他們的屁股打疼,直打到本人和他人終生不忘。同樣要明確的是,只有對責任人嚴懲,才是對死難者的真誠懺悔、對其親人的最好撫慰,更是未雨稠穋,是為今后少出事故、少死人打的“預防針”。
曹操墓真偽之爭,為真理還是為鈔票
2010年01月06日 何 勇
元旦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河南省安陽縣安豐鄉西高穴村發掘了一座東漢大墓,經權威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考證研究,“確定這座墓為魏武王曹操‘高陵’”。這幾天,關于“曹操墓”的真偽之辯,不僅在考古界,甚至在社會上,都引起很大的關注。
這個新聞剛發布,即在學術界引起巨大爭議。一些業內專家質疑,在曹操的家鄉安徽亳州,曹操曾經工作和戰斗過的地方,比如邯鄲,也有專家反駁。以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原所長、著名漢魏考古學家劉慶柱為代表的支持者則認為,“證據已經足夠”。
曹操生前是亂世梟雄,文武雙全,一代豪杰;死后又被無數文學作品妖魔化,成為一代奸雄。曹操墓的真偽,自然也引起很多人的興趣。可從各大網站網友的留言跟帖上看,質疑結論真實性的居多。
網友們用一貫的玩笑方式表達自己的質疑:“曹操墓里驚現兩個頭蓋骨,經考古學家鑒定,其中一個是曹操的,另一個是曹操小時候的?!备腥苏{侃,“兩名女性遺骨身份一個是大喬、一個是小喬”滿足了曹操生前夙愿。
真理愈辯愈明。學界關于曹操墓的種種基于學理的爭議、質疑,都有助于我們更科學、更準確的對歷史進行研究和還原。
然而公眾尤其是網絡上,這種普遍的質疑、甚至諷刺,不由得讓人思考:一項嚴肅的考古成果為什么受到如此廣泛的質疑呢?這其實折射出,學術研究、尤其是社會科學庸俗化、功利化之后,學術公信力出現了巨大的危機。
有人直言,希望安陽“曹操墓”不是一個新的“周老虎事件”。這種聲音是對學術公信力危機最好的注腳。
社會科學研究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這是毫無疑問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服務”不等于擁有高尚的學術品格,不尊重基本事實、史實,以犧牲學術公信力為代價,“研究”出有利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科研成果”的現象確實有之。
這幾年,不少地方為了爭奪歷史名人的故里和墓地,爭得不可開交、面紅耳赤。從炎帝、堯帝故里之爭到老子、孫子故里之爭,再到諸葛亮、曹雪芹的故里之爭,爭議雙方,均有當地專家學者展示其研究成果。
說到底,這種爭奪和研究,和學術基本不沾邊。套句流行語“哥爭的不是真理,而是鈔票”。每挖掘一個名人故里,就可以開發一個旅游景點,就會帶來大把的經濟收入,提高GDP。
更有甚者,甚至不惜造假,比如,陜西的周老虎事件。這樣的研究,必然會傷害科學研究的公信力。
再說“曹操墓”所在的安陽。曹操墓真偽爭議還沒定論,安陽當地已開始大作旅游文章。安陽市市長表示,要將曹操高陵建成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為一體的三國文化考古、文物保護基地和旅游景區……有人計算,曹操墓每年可為安陽帶來4億元收入。
倘若曹操墓為真,每年4億元的收入,我們也當祝賀;假若曹操墓證偽,即便一塊錢收入,也是考古研究的污點。
曹操墓的真偽遲早會水落石出,學術公信力的危機則應提早解決。目前我國的學術研究,尤其是經濟、歷史、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研究,學術獨立性不足,深受權力和資本的影響,有的學者甚至成為某一利益小集團的代言人,這勢必影響研究的客觀性和中立性。
離真理和事實近一些,離權力和資本遠一些,學術研究才會有獨立的品格,也才能獲得社會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