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國防定向生招生工作暫行規定》及武警總部政治部與北京林業大學簽署的《武警部隊依托北京林業大學培養干部協議書》的有關規定,北京林業大學在武警部隊駐北京林業大學后備警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選培辦”)協助下,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為武警森林和內衛部隊定向招收培養國防生。國防生學制為四年,入學后享受每年1萬元的國防獎學金,畢業后到武警森林或內衛部隊工作(服現役)。
一、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培養目標 | 科類 | 合計 | 河北 | 山西 | 內蒙古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福建 | 山東 | 河南 | 四川 | 云南 | 陜西 | 青海 |
土木工程 | 武警森林部隊技術干部 | 理 | 20 | 3 | 4 | 3 | 4 | 2 | 4 | |||||||
林學類 | 武警森林部隊技術干部 | 理 | 30 | 4 | 3 | 5 | 3 | 2 | 2 | 3 | 2 | 3 | 3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武警森林部隊計算機技術干部 | 理 | 15 | 2 | 2 | 2 | 2 | 2 | 2 | 3 | ||||||
應用心理學 | 武警森林部隊技術干部 | 理 | 10 | 5 | 5 | |||||||||||
武警技術干部 | 理 | 15 | 3 | 3 | 3 | 3 | 3 | |||||||||
合計 | 90 | 6 | 5 | 15 | 6 | 5 | 14 | 4 | 9 | 6 | 3 | 8 | 6 | 3 |
注:只招英語語種考生
二、招生對象
1、符合北京林業大學在當地招收本科生的條件。
2、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且為男生。
3、符合參軍入伍政審和部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至當年8月31日)。
4、符合《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后服從組織分配。
三、錄取程序
1、報考國防生的考生,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暫行規定》,由當地森林(武警)總隊干部部門協同省軍區干部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面試、政審和體檢。
2、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數線,擇優錄取。
3、合格者一經錄取,即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與部隊、學校簽訂《北京林業大學國防生協議書》。
4、學生入學后,經過復審、復檢合格,正式成為國防生。
四、簽訂協議
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后,北京林業大學、選培辦、學生本人三方須簽訂《國防生培養協議書》,考生家長(監護人)為考生的擔保人。《國防生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學生本人,學生及其擔保人簽名(蓋章)后,入學報到時將協議書交選培辦。國防生新生入校后,學校和選培辦組織對國防生從事國防事業志向、身體狀況及協議簽約等情況進行復審復查。復審復查合格者,經學校三個月觀察期期滿,報武警總部干部部批準后,正式確認國防生資格,取得學籍,并由選培辦組織其填寫《國防生登記表》。不合格者取消國防生資格,由學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五、培養模式
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武警部隊按每人每年10000元標準發放國防獎學金。國防生的教學計劃原則上與學校同專業的其他學生一致,并在不影響正常學習的情況下,由部隊安排軍政訓練和組織參觀見習等實踐活動。
六、在校管理
國防生在校期間主要按照學校的要求統一居住,進行準軍事化管理,學校負責教學及畢業資格審定等工作,依托所屬院系實施。選培辦主要負責國防生軍政訓練工作。
七、畢業分配
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達到培養目標并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政治素質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由武警部隊根據培養目標、國防生本人所學專業和個人素質特長,按協議定向派遣到武警森林部隊或內衛部隊擔任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銜,定為副連級(專業技術十三級),第一任職一般為基層中隊排長。
八、招生咨詢
武警部隊駐北京林業大學后備警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010-62337767、6233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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