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茖哟握猩ぷ鳌?/P>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商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P>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經濟開發區卡倫湖大街1666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工商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工商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飘厴I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商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本科畢業生達到學位授予標準,授予吉林工商學院相關專業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稅收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財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糧食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保險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資產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動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審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專科專業:
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物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商務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食品加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金融管理與實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英語、日語;??疲簢H貿易實務、電子商務、商務英語、商務日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中外合作辦學(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普通本、??其浫∫巹t:
1 、學校在各?。ㄗ灾螀^、直轄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分數級差。
3、專業安排:按照“專業志愿清”原則,以考生第一志愿為準,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第一志愿專業名額錄滿,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類推。所報專業錄取額滿,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我校2014年在江蘇省招生所有專業,對選測科目原則上不做要求。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報考我校本科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對于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的學生,我校承認江蘇省規定的加分政策。
5、財政金融類(中外合作辦學)(金融管理與實務)、財務會計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無專業志愿不予調劑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6、對于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100%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 專業調整及高分考生獎勵政策
1、凡是考入我校普通本科(藝術類除外),普通專科(中外合作辦學類除外)的考生,入學即有一次專業調整的機會,學校統一組織考試,考試通過后轉入所選專業學習。
2、普通本科高考分數達到所在省份當年重點本科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入學后專業免試任選,一次性獎勵5000元。
第七章 學生資助、獎學金及學生就業
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獎學金
學校構建了“獎、貸、勤、助、補、減”等多元性學生資助機制。每年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并專門設立了學校廣澤資金、學校獎學金用來獎勵優秀大學生及優秀特困學生;幫助貧困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對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學費減免,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自立自強。
第十五條 學生就業
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努力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積極向全國各類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推薦畢業生。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六條 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九臺經濟開發區卡倫湖大街1666號
聯系電話:0431-88530067 87600533 87690594(傳真)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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