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教育廳的少數民族預科生的招生政策,我校嚴格按照相關的招生規定和計劃任務招收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以鼓勵預科生扎實學習漢語等基礎知識為宗旨,學校特制定本科預科生專業錄取實施方案。
一、專業設置
根據本科預科生生源區域的人才需求,科學合理設置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分專業計劃。具體分專業計劃以學校該年下發的《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專業計劃設置》為準。
二、報名要求
學習成績合格,學習期間無處分記錄,經吉林教育學院審核后予以結業的長春中醫藥大學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均可報名。
三、專業錄取原則
專業錄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在全體本科預科生的共同監督下進行。根據本科預科生的(文、理)科專業計劃安排,依據預科生預科學習期間的總成績,采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現場選擇確認專業的方式,直至計劃額滿。預科生按照專業錄取結果分別填寫專業錄取確認表。
四、錄取時間及地點
錄取時間和地點由長春中醫藥大學和吉林省教育學院商定后告知。
(本細則解釋權歸長春中醫藥大學招生與就業處)
長春中醫藥大學招生與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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