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按《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以人為本,依法治招,嚴肅紀律。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按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擇優考慮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落選,再根據考生意愿(是否服從調劑)和專業成績按參考志愿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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