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1、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錄取原則如有與各省(區、市)招生政策相沖突的,按各省(區、市)招生政策執行。
2、對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當地第三批本科(或獨立學院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一分數專業志愿優先。
3、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準,其中旅游管理(旅游航空服務與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生1.7米以上、女生1.6米以上,視力或矯正視力(c字表)0.5以上,體魄健康,五官端正。
4、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錄取不受性別、外語語種限制。學生進校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5、對藝術類考生,美術類承認生源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非美術類除內蒙古、山東、新疆承認我院單獨考試的成績外,其它未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區承認該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內蒙古、山東、新疆三個省區進行專業考試的專業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使用藝術類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的專業按錄取時有關省區投檔原則制定錄取辦法。
6、對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為CC,必測科目為4C 1合格;錄取時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
十、獎助學金:有云南省級“三好學生”獎、云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獎、校級“三好學生”獎、校級“優秀學生干部”獎、科技創新獎、特別貢獻獎、云南省政府獎學金、云南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