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
1.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優良品德和尚法精神,系統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法律實務技能,具備較強的法律實踐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
2.培養規格
本專業學生應富有民主、法治思想與創新精神,系統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牢固掌握法律專業技能和法律實務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運用法學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主干課程
法理學、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經濟法、商法、公司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等專業課程。
4.學制與學位
標準學制為4年,最長允許在8年內完成學業。學生按專業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并且修完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并達到學校規定的績點,可獲得本科文憑和法學學士學位。
5.就業方向
學生畢業后可到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仲裁機構和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
6.報考理由
本專業廣泛采用課堂理論教學與案例教學、“法律人講壇”、專業技能訓練、模擬庭審、法律實驗、專業實習等實踐教學相結合的方式,并通過加強公共技能訓練,培養學生“兩個素質”,即以文化素養為底蘊的綜合素質和以專業素養、知識、技能三位一體為支撐的職業素質;提高學生“兩種能力”,即就業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畢業生就業率每年都在98%以上,就業質量與就業層次較高。近年來,司法考試通過率在50%左右,報考公務員筆試、面試通過率高,考取公務員、研究生的比例占畢業生總數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