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第五條 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六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合格的前提下,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其它志愿上線考生。
第七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的順序,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能錄取,對服從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八條 在云南省招生若需征集志愿時,二本批次文史類、理工類只征集少數民族考生。
第九條 同等分數條件下,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若同等分數的均為少數民族考生,則優先錄取與招生專業相關科目成績優秀的考生。
第十條 認可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的政策性加分。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新疆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一條 除公共事業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方向)專業只招男生外,其它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除外語類專業須參加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外語口試合格;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除藏語方向)須參加我校少數民族語言測試合格,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藏語方向)只招收參加藏文加試的藏族考生;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須參加專業考試合格外,其它專業均不作加試要求。
第十三條 我校除外語類專業考生外語語種限英語外(日語專業外語語種也可為日語),其余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教學只開設大學英語。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文化考試與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專業成績列全省前三名(或列我校單考專業成績前三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若文化考試成績未上線者,可按規定向省級招生部門申請適當降分錄取。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